广东发布二号口罩令:这些情况下不需要佩戴口罩

2月5日深夜,广东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粤防疫指办通〔2020〕2号通告,将“口罩令”的实施范围删除公园,增加了超市、农(集)贸市场。此外还明确提出,个人独处、自己开车或独自到公园散步等感染风险较低时,不需要佩戴口罩;在非疫区空旷且通风场所不需要佩戴口罩。

资料图 新华社记者 李安 摄

实施范围

(一)宾馆(酒店)、旅店、招待所、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

(二)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

(三)影剧院、卡拉OK厅、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四)体育场(馆)、游泳场(馆),景区、宗教场所、商业街、步行街;

(五)超市、农(集)贸市场、商场(店)、书店;

(六)候诊室、候车(机、船)室、高速公路服务区、公共交通工具(含网约车、出租车);

(七)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八)其他人群密集或密闭的公共场所。

口罩佩戴原则

(一)个人独处、自己开车或独自到公园散步等感染风险较低时,不需要佩戴口罩。

(二)在非疫区空旷且通风场所不需要佩戴口罩,进入人员密集或密闭公共场所需要佩戴口罩。

(三)在疫情高发地区空旷且通风场所建议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进入人员密集或密闭公共场所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颗粒物防护口罩。

(四)有疑似症状到医院就诊时,需佩戴不含呼气阀的颗粒物防护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

(五)有呼吸道基础疾病患者需在医生指导下使用防护口罩。年龄极小的婴幼儿不能戴口罩,易引起窒息。

(六)棉纱口罩、海绵口罩和活性炭口罩对预防病毒感染无保护作用。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终止日期另行通告。原粤防疫指办通〔2020〕1号废止。

延伸阅读:

广东新增74例确诊病例,累计确诊944例

截至2月5日24时,广东省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944例。5日当天全省新增确诊病例74例,新增确诊病例中,深圳市25例、广州市18例、中山市9例、珠海市4例、惠州市4例、东莞市3例、肇庆市2例、梅州市2例、江门市2例、湛江市1例、阳江市1例、揭阳市1例、佛山市1例、潮州市1例。另有疑似病例148例。有3530名密切接触者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累计报告确诊病例中,深圳市314例、广州市255例、珠海市73例、佛山市50例、东莞市47例、中山市44例、惠州市35例、汕头市20例、湛江市19例、肇庆市13例、阳江市13例、梅州市12例、清远市10例、江门市9例、揭阳市7例、韶关市6例、茂名市6例、汕尾市5例、潮州市5例、河源市1例。男性461例,女性483例,年龄介于2月龄-86岁之间。

截至2020年2月5日24时,在院的895例确诊病例中,轻型21例,普通型759例,重型83例,危重型32例。新增出院17例,累计出院49例。无死亡病例。

来源:综合环球网、广州日报、广东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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