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一牌楼坠落致8人遇难背后:牌楼建造存在转包现象,有的公司为省钱偷工减料

↑出事后的牌楼

红星新闻记者 宋昕泽 潘俊文 实习生 张昱时

实习编辑 朱洁英

7月2日晚,石家庄市鹿泉区台头村村北牌楼顶冠(钢筋水泥砖瓦混合材质)从十二米处发生坠落,造成正在避雨的9名群众被压,其中8人遇难,1人正在医院治疗。

当地村民介绍,出事的几人是在牌楼下量体温的小棚躲雨时被砸的。涉事牌楼已有十几年的历史,是台头村的招牌。事发后,牌楼已被拆除。红星新闻记者致电台头村村委,村委以不接受采访为由挂断了电话。

河北一园林古建筑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出事建筑斗拱上面的顶冠折了,顶冠是用钢筋连上去的,“压斗拱时必须得用混凝土打,有的图省事就不打”。

当地村民:

出事几人在牌楼下面量体温的小棚躲雨

7月3日,石家庄市鹿泉区政府发布通报称,7月2日18时28分,因突发极端大风暴雨天气,石家庄市鹿泉区上庄镇台头村村北牌楼顶冠(钢筋水泥砖瓦混合材质)从十二米处发生坠落,造成正在避雨的9名群众被压。18时35分,石家庄市鹿泉区消防救援大队指挥中心接报后,于18时38分到达现场开展救援。至搜救结束,共搜救出9人,其中8人遇难,1人正在医院治疗,生命体征平稳。

台头村的一名村民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出事的几人是在牌楼下一个量体温的小棚处躲雨,“风特别大,(顶冠)突然就塌了”。

当地另一名村民表示,涉事牌楼已有十几年的历史,是台头村的招牌,代表了台头村的文化,他每天会经过五六次。村子出入口有好几个,但牌楼只有这一个。牌楼周围无处避雨,才有人躲在牌楼底下,“没想到当晚发生了这样的意外”。事发时风雨很大,他没有听到任何异响。事发后,牌楼已被拆除。

上述村民还表示,附近几个村子都有类似的牌楼,看起来很气派。这两天下雨,一直有人在牌楼处看护,以免发生意外。

一名网友发文称自己差点就被牌楼砸到。他当时正在骑车,马上要路过牌楼。但因为风雨太大,很难睁眼继续骑行,于是便在距离牌楼600米的地方停下来休息。18时35分左右,他继续骑车经过牌楼,才发现牌楼已经坠落,救援人员正在救援,他还看到一名女性被救援人员挖出来。事后看到新闻,他顿时觉得后怕,“如果我当时路上没有停下耽误时间,很可能也走到楼牌下选择避雨。”

这名网友随文还附上了一张照片,将照片和网上流传的出事前牌楼照片进行对比,可以发现最上层3座斗拱已经消失,仅剩下上下两层斗拱的连接物。

红星新闻记者致电台头村村委,村委以不接受采访为由挂断了电话。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鹿泉区气象台2在7月02日16时49分发布雷电黄色预警信号:预计今天傍晚到夜间我区全部乡镇有雷阵雨或阵雨,降雨时伴有雷电、短时强降水、7-8级短时大风等强对流天气。18时18分又发布大风黄色预警信号:预计未来6小时我区全部乡镇有7-9级短时大风。


↑网传事发前的牌楼

建筑公司:

压斗拱时必须得用混凝土打 有的图省事就不打

河北某园林古建筑公司员工李明(化名)拥有十余年牌楼建设经验,其所在公司不仅在河北本地建设牌楼,还曾到山西、山东、江西等地建设牌楼。李明表示,石家庄出事建筑斗拱上面的顶冠折了,顶冠是用钢筋连上去的,“压斗拱时必须得用混凝土打,有的图省事就不打”。

据李明介绍,牌楼的柱子里有钢筋,会埋进地下两米,柱子的地上部分还有石头或混凝土铸成的套,包裹住柱子下部,柱子上面是由钢筋混凝土制成的横梁。两层斗拱中间的牌匾有两种制法,牌楼中间两根柱子之间的长度如果不超过十米,只需在横梁上砌砖即可,这样造价也较低,一米价格在1万3左右;如果超过十米,则需要用钢筋混凝土,价格也较高,一米价格在2万左右。只要不是刮台风、七八级以上的风,“我们公司的牌楼主体可以保50年以上”。

在李明看来,大多数牌楼都是当地村民为了美观而建造的,多由村里出资或村民集资建造。

李明表示,牌楼建造行业存在转包的现象,有的公司投标时将绿化等任务一起揽下来,但是没有能力建造牌楼,会转包给有能力的公司,“他包下来可能是20万,到时候给我们18万,这种情况有不少”。

还有一种情况是有的公司会低价接单,为了省钱而偷工减料。之前跟着李明公司干活的工人后来出去自己干,“一万三一米,他们一万二就接,就偷工减料,少用点钢筋,混凝土该用c30的可能用c20。”

李明他们却不愿意这样做,“我们少挣点,这个料上必须得到位”,要不出事了会被追究责任。

对此,上海建纬(成都)律师事务所何鑫律师向红星新闻记者表示,首先需要明确牌楼是不是属于建筑工程,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条,所称建筑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可从涉事牌楼是否有用地许可、规划等行政审批资料来判断其是否属于建筑工程。如果属于建筑工程,那么责任主体是产权人或者建设单位。

如果不属于建筑工程,则需要明确涉事牌楼的产权人或者管理单位,适用民法典中侵权责任法。依据《民法典》第1253条的规定,建筑物脱落损害责任的承担主体是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通常情况下,谁对建筑物负有现时的管理义务,谁就是责任的承担主体。依据过错推定原则,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何鑫还表示,从公布的信息看,恶劣的天气属于不可抗力因素,属于免责或者减轻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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