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男子连续3次高空抛物被判3年。成年人的世界没有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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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坠物现象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利剑”,时刻威胁着人们的人身安全。近日江苏无锡的蒋某因高空抛物被依法严惩。
据媒体报道,江苏无锡的蒋某因工作不顺心,将水桶、杠铃、花盆从18楼扔下,砸坏两辆车,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近日,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据最高法相关意见,对故意高空坠物行为依法从重处罚,一般不得适用缓刑。莫存侥幸心理,向高空抛物说不!
18楼甩下一颗铁钉都可以插入颅骨,更何况是杠铃之类的东西了,因工作不顺心这种行为可以认定为故意的吗?虽然我们不知道他经历了什么,但成年人的社会没有谁是一帆风顺,总要伴随着些许的不如意。要学会适当地调节自己的心情,不能让陌生路人来为你的不如意买单。在不妨碍他人危害社会的情况下可以自我发泄情绪,但是把握好做事的尺度,成年人更应该学会调节自己的情绪!
人生不如意事常八九,学会笑着面对,凡事不要太计较,毕竟谁都是独一无二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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