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教室奸杀案”案今日开庭 死者母亲:不接受没有诚意的书面道歉

9月27日,“新东方教室奸杀案”民事诉讼二审在北京昌平区人民法院南口法庭开庭。记者从被害人姚金易母亲李洁处了解,法庭当天并未作出宣判,将择期宣判。被告人王祎哲的母亲吕某霞没有出庭,当天同出庭还有北京新东方教育集团。

2016年5月20日,李洁的女儿姚金易被同学王祎哲奸杀。2017年王祎哲因故意杀人罪、强奸罪被判无期徒刑。

罪犯虽已受到惩处,但留在李洁心中的伤痛却永远无法抹除。2019年10月,李洁向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向王祎哲和其母亲吕某霞索赔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超过175万元。此后,法院进行了第一次开庭,但因被告方律师提出追加北京新东方教育集团为第三被告,所以案子只是进行了程序上的审理,尚未进行实体审理。

李洁告诉记者,此次开庭诉讼请求与之前并无变化,但对于原告提出的赔偿诉求,被告的律师并不认可,“他们想让第三方新东方教育集团做出赔偿,但我表达的意思很明确,本案我是追责杀人犯和杀人犯监护人,跟其他人无关,如果我想追其他人的责任我可以另案起诉。”

针对原告要求被告书面道歉,李洁表示,庭审当天被告吕某霞并没有到场,只是委托律师庭上念了一封道歉信。“我没有仔细听,也不想接受,因为没有任何诚意。”李洁说,“我要求的道歉是在诚意基础之上,首先告诉我案件真相,凶手到现在既不认罪和悔罪,没有这个基础何来真诚。”

李洁说,“案发以后,王祎哲的母亲一直是通过各种人传话,想跟我做交易,只要我不出具谅解书给她儿子减刑,她就不会做出任何赔偿。”

谈话过程中,李洁的声音里有掩饰不住的无力和失落,“已经过了四年,我总觉得是梦,有时候恍惚觉得孩子还活着。”在过去女儿离开的四年中,李洁时常在梦里梦到女儿,问女儿跑哪里去了,怎么这么长时间不联系。梦醒了,又会陷入漫无边际的痛苦中。

每一次开庭对李洁来说都是一种折磨,“潜意识里很拒绝去回忆,去触碰,就真的像一个伤疤,快要好的时候,就被揭开了。”

2016年5月19日晚,李洁16岁的女儿姚金易在北京昌平新东方外国语学校失联。次日清晨,姚金易的尸体在该校教学楼601教室被发现,同日,姚金易的同学17岁的王祎哲投案自首。

据王祎哲交代,在5月19日21点左右,其在教室强行和姚金易发生关系后,因为害怕姚金易会告知家长老师,后扼其脖颈致其窒息。

2017年6月26日,北京市第一中院一审认定王祎哲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随后,王祎哲一方不服,提起上诉。2018年12月27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最终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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