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摸胸”被罚200元记3分,广西有司机中招?真相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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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张“开车摸胸被处罚”的短信截图在微信朋友圈流传。
开车注意力不集中的资料图片
该短信内容以“梧州交警”的名义发送,称车主的小型汽车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了 :驾驶员将右手放至副驾女乘客的胸口,有损梧州形象,记3分,罚款200元,30日内接受处理。
经警方调查,发现是钟某等3人故意造谣。8月25日,民警依法传唤编造短信的嫌疑人钟某,以及多次转发谣言的黎某生和纪某远。
钟某交代,他出于贪玩和恶作剧的心理,改编在抖音上看到的一条恶搞短信,散布谣言。黎某生、纪某远供述,在明知文章内容为谣言的情况下,还进行二次转发。
目前,梧州市龙圩公安分局对3人作出行政罚款500元的处罚。此外,3人写下了悔过书致歉。
那么,驾驶过程中,将右手放置副驾驶座椅女子胸部,行为违法吗?
辖区警方表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并没有这样的交通违法处罚规定,请广大车主不信谣,不传谣。
但同时,驾驶员开车务必要集中注意力,注意行车安全。
潇湘晨报综合桂林晚报、广西梧州警务在线报道
【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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