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网友咨询何时合村并居,镇政府:村民可向村“两委”申请

原标题:山东网友咨询何时合村并居,镇政府:村民可向村“两委”申请

山东滨州博兴县店子镇政府公开披露了当地“合村并居”的相关政策。

7月18日,有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栏目就“博兴店子镇耿殷村合村并居问题”留言称,“请问合村并镇优先没有发展潜力的小村,我们村人口特别少,外出人员多,邻村马宋村更是只剩老人,不知道合村并镇什么时候轮到我们这些小村庄?”

8月21日,滨州市博兴县店子镇政府回复称,“经调查,对于您村是否开展合村并居建设,主动权和决定权完全在群众手中,只要村民愿意,可向村‘两委’提出申请,由村‘两委’汇总后上报镇政府美丽宜居乡村办公室,镇政府将积极协助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如果您还有其他宝贵意见或建议,随时欢迎您到店子镇人民政府咨询交流,同时也希望您对店子镇政府工作多多支持和谅解。”

“合村并居”是山东农村社区建设的重要方式之一,山东官方此前曾公开介绍农村社区建设的相关情况。

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今年6月,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李琥在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称,山东农村数量多,规模小,布局散,密度高。全省行政村数量6.95万个,数量居全国第一,平均人口530人,在全国居倒数第二。随着山东县域经济的发展,农民的生产生活方式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农村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向城市聚集,导致农村空心村多、老人和留守儿童多,教育、医疗、养老等问题越来越突出,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愿望越来越迫切。

李琥透露,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山东计划完成县域村庄分类工作,努力实现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大体按照四类来进行。一类是集聚提升类,主要是现有规模大的中心村;另一类是城郊融合类,主要是城市近郊区以及县城城关镇所在地村庄;第三类是特色保护类,主要是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特色资源丰富的村庄;第四类是搬迁撤并类,主要是位于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等地区的村庄,因重大项目建设需要搬迁的村庄,以及人口流失特别严重的村庄。看不准的村庄,暂不做分类。

李琥说,山东农村社区建设要坚持尊重群众意愿。注重把维护农民权益放在首位,把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作为根本出发点,坚持村民主体地位,坚持群众自愿、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依法推动。特别是在拆迁补偿、安置区选址、安置住宅户型等关键环节,充分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相信群众,尊重民意,落实民意。

“拆不拆、搬不搬、建不建,由农民群众说了算,村民同意率必须达到95%以上才能实施,不搞强迫命令‘一刀切’,不能增加农民负担。”李琥当时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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