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景洪:机关工作人员每周上班时穿戴民族服饰不得少于2天

少数民族众多的景洪市为推广民族服饰出新招。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首府景洪市8月9日发布了《景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景洪市民族服饰着装暂行规定的通知(景政规〔2020〕4号)》。

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上述通知第六条规定:景洪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每周上班期间穿戴民族服饰原则上不得少于2天。通知的第七条还规定:景洪市四套班子和各乡镇(街道、农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领导干部,在参加全市性重要会议、节日庆典、重要接待和外出参加重要活动时,应当穿戴民族服饰,并带头在工作时间穿戴民族服饰。

那么哪些是当地的民族服饰呢?

上述通知介绍:民族服饰是指景洪市行政区域世居的傣族、哈尼族、拉祜族、布朗族、彝族、基诺族、瑶族、壮族、回族、苗族、景颇族、佤族和汉族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中形成的、具有本民族文化元素的服饰、配饰以及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

公开资料显示:景洪,傣语意为“黎明之城”,是以傣族为主体的多民族边疆地区。古称景咏、景陇,旧称车里、彻里,是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首府及全州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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