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撞见妻子与老板婚外情敲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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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6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处理了一起敲诈勒索案件,被告人程某被判有期徒刑5年,罚金1万元。
撞见妻子婚外情 半年里多次恐吓、勒索
被告人程某敲诈勒索的对象是他的工地老板许某,两人都来自湖北。
程某,48岁。他和妻子、儿子一家三口在上海打工,曾在许某的工地上干活。
2019年4月29日,程某从南通出差回家,发现妻子和许某在床上,被他当场撞破了奸情。
而在此前,夫妻两人的感情已经出现了问题。程某回忆说:"我以前就有些怀疑,但是没有证据。本来我想春节回去,不回来了,我老婆还是继续在那里上班,说找不到人开车、做焊工,叫我们继续在那里做。我过年的时候就想走了,不想再做了。"因为和许某同为老乡,又是以前的朋友,程某称很了解他的为人,"他在外面女人多的很。"
抓住许某插足他人家庭这一点,程某开始多次向其敲诈勒索。
2019年5月12日,程某向老板许某发送短信,威胁说要杀害许某的儿子,许某被逼无奈,在浦东一酒店客房内向程某交付了10余万元。在这次实施敲诈成功之后,程某便和妻子办理了离婚手续。
6月至12月间,程某又威胁要杀死许某家人,还自称带有艾滋病的病毒要让他的家人染上病毒,向徐某勒索10万元,后因报案未能得逞。
老板报警 男子锒铛入狱
许某自知理亏,本想通过给钱的方式来息事宁人,但是没想到程某在拿到10多万后,又开始敲诈许某说自己要买辆车谋生,多次的威胁和敲诈让许某犹豫了,他发现这可能会是一个无底洞,于是选择了报警。
2019年12月22日,程某到许某的工地上,两人发生了争执之后被制服,之后又被许某打电话报警后赶来的民警抓获。
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后判定,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威胁的方法勒索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没守住底线 有理变无理
婚外情这一不道德的行为要谴责,作为成年人理应洁身自好、忠诚于家庭,但是程某敲诈勒索的手段是卑鄙且愚蠢的。
程某本是妻子出轨事件中的受害方,却因为多次敲诈勒索,最终变成了施害方,他因为自己的贪婪引来了牢狱之灾,现在是失去了家也失去了自由。
检察官提醒,"遇到了感情问题,要采取合理合法的维权手段。"法律会制裁坏人坏事,我们要学会用合理的方法来维护合法权益。程某最终的下场都是因为没有守住自己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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