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质疑农妇被殴致死,涉事邻居一家连夜消失!警方回应:不构成刑案
- A+
- A-
家属质疑农妇被殴致死,涉事邻居一家连夜消失!警方回应:不构成刑案
73岁的周以让永远忘不了妻子李翠华去世的那天。
据周以让回忆,1997年5月24日下午,因买鱼一事,邻居王某到他家与妻子发生争吵厮打。晚饭后,王某的丈夫周某军又跑来打了李翠华。当晚22时左右,李翠华身感不适送医抢救后无效死亡。
此后,李翠华的尸体被火化,而王某一家却消失无踪。周以让说,多年来,他一直在为爱妻之死奔走讨要说法。
2003年8月4日,周以让从江苏宿迁泗洪县公安局拿到一份材料,上面有法医检验情况和专家意见,专家意见称,李翠华死亡原因是“生前与人争吵,情绪激昂,引起癫痫病发作死亡”。到了2005年11月2日,泗洪县公安局下达不予立案通知书,认为李翠华之死不构成刑事案件。
而2018年泗洪县公安局一份关于周以让信访案件的会办纪要显示,1997年5月26日尸检后,省公安厅相关人员已经告知死者家人,李翠华死因系争吵厮打情绪激昂致原有疾病发作死亡,不构成刑案。同时,王某对李翠华之死应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周以让应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会办结论为认定周以让信访案件结案。
对于不予立案通知书,泗洪县公安局一位警官日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说,事发后,公安机关多次口头告知周家不予立案。按照当时的办案规定可行。后因办案程序更加规范化,给周家补充了一份。
泗洪县公安局不予立案通知书受访者供图
被殴致死?农妇激烈争执后送医不治
清洁工死亡涉事邻居一家连夜消失
李翠华殁年48岁,和周以让同为江苏宿迁泗洪县太平镇周咀村人,两人育有三个儿子一个女儿。时年,其24岁的二儿子周道武(2013年去世)在村里做贩卖鱼虾的生意。
周以让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事发当天下午,自己和妻子李翠华正在堂屋帮村民压面条,王某骂骂咧咧地进了自家院子,“说我儿子收购她家银鱼的时候秤上有问题,妻子气不过,两人吵了起来,吵着吵着就吵到了门外。等我抬头看时,发现王某的老公公周某某两手拿着两个小石块站在屋外,我怕他打人就连忙跑了出去。”
按照周以让的说法,他跑到屋外,看到王某和她婆婆何某将妻子李翠华按在地上,王某双手拽着李翠华的头发使劲往地上撞,旁边几个邻居不停地劝,但王某没有停手。
周以让回忆,打架结束后,妻子当时感觉没什么事,过了两小时,她说自己胸口发闷,心里难受,感觉喘不过气来。周以让就想着去倒点水给她喝,等回来时,李翠华告诉他,王某的丈夫周某军刚才跑进来打了她一下,并不停说“我不行了,我不行了”。不一会儿,李翠华抽搐了几下就不动了。”
据周以让描述,自己赶紧背起李翠华跑到周某军家,让送医院救治。十几分钟后,李翠华被抬上周某家的手扶拖拉机,赶往镇上的太平医院,但抢救无效死亡。
次日上午,周以让直接将李翠华的尸体运到了王某家,但此时王某家已经没人了。周以让报了警,后在警方的要求下,李翠华的尸体于5月25日中午被运到了殡仪馆。
2003年8月4日,周以让从泗洪县公安局拿到一份材料,上面有法医检验情况和专家意见,图为法医检验情况受访者供图
1997年5月26日上午,法医对李翠华的尸体进行了解剖。据周以让回忆,后在警方劝说下,他同意将李翠华尸体火化。
周以让称,妻子死后,王某一家人连夜从村里消失,周某军的父亲偶尔回来过,但王某和周某军几乎没再回来过。
法医检验称系争吵引发癫痫死亡
公安8年后下达不予立案通知书
宿迁市宏亮律师事务所律师吴体实曾介入此案,并于2001年11月28日在周咀村找到多位目击者。
笔录材料显示,村民周以闯回忆,1997年5月24日下午5点多钟,王某和何某开始在周某银家门口对李翠华家骂,后来他们娘俩就来到周以让家门口,两人打李翠华,打着打着,李翠华被王某按在地上,王某跪在她胸前,拽着她的头发,两手抓着李翠华的头往地上撞,我看李翠华脸色都变了,就说,‘王某、王某,你还不松手,人家脸都被你打变色了’。
目击者证词受访者供图
村民赵林侠证明称,亲自看见王某毒打李翠华,用手揪着李的头发一甩,把李翠华摔在地上,接着用膝盖头猛地一下跪在李的胸膛上,双手抱着李的头发往地上撞击……
目击者证词受访者供图
至于打人者王某夫妻俩的下落,时任周咀村治安主任周平仁称两人外出务工去了,没有被公安机关采取措施。
周以让告诉红星新闻,此后多年,他一直在为爱妻之死奔走。2003年8月4日,周以让从泗洪县公安局拿到一份材料,上面有法医检验情况和专家意见,并盖有泗洪县公安局公章。
法医检验情况显示:
经检验,死者颜面青紫,睑球结膜出血,双手指端紫绀。双上肢及头面部见七处轻微皮下出血,舌尖右侧破损,切开头皮顶部头皮下轻度出血,头颅无骨折。打开颅腔见脑水肿,小脑扁桃体疝形成,脑组织无出血挫伤。切开气管见气管上段有多量细小泡沫。打开胸腹腔见胸腹脏器无损伤。胸腹腔无出血。脑组织病理检验诊断为脑组织淤血,水肿,小脑病桃体疝形成,脑膜血管扩张淤血,延髓下橄榄神经元轻度变性,符合缺氧引起的脑组织改变。
专家意见称,排除李翠华机械性损伤导致死亡,死亡原因是“由于死者李翠华生前与人争吵,情绪激昂,引起癫痫病发作死亡”。“我认为当天7时与他人发生争吵只是诱发因素,不是他人打死的,死的本身:病为主体,争吵和厮打为诱因(造成情绪激昂)。”
法医检验情况受访者供图
周以让对此表示不服,他认为妻子生前没有任何疾病,继续找泗洪县公安局。2005年11月2日,泗洪县公安局向周下达了《不予立案通知书》,称经审查认为李翠华的死不构成刑事案件,决定不予立案。
继续向宿迁市有关部门反映
家人被告知“事情2018年已经化解掉了”
宿迁市宏亮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张培农于2003年介入此案。
他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1998年5月14日公安部第35号令)第一百六十三条,对于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在七日内送达控告人。“为什么直到李翠华死亡八年后,才下达《不予立案通知书》,这不符合规定”。
其次,李翠华尸体火化前警方未做全面鉴定,“他们只是将脑组织拿到南京送检,没有将肾、肝等脏器送检,而根据目击者描述的情况,不排除李翠华内脏受损死亡”,张培农说,李翠华被打后还对丈夫说自己胸部发闷,头部难受,还让丈夫打水洗脚,“表达意识很清晰,明显不符合癫痫发病死亡特征”。
周以让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在自己反映妻子被打死一事期间,还发生了一件事情。2018年,周以让向中央第七巡视组反映情况后,巡视组收了材料,问了情况,转到地方由地方回复。
“2019年我们继续向宿迁市有关部门反映,结果告知此事情2018年已经化解掉了”,周以让说,2019年10月,家人从相关部门拿到了一份关于周以让信访案件的会办纪要。
该文件显示:
2018年7月10日,泗洪县公安局相关领导召开会议会办周信访案件,经研究,形成会办意见如下:信访人反映1997年其妻李翠华与他人发生纠纷过程中死亡,法医进行尸体检验,2005年公安机关告知李死于癫痫病,现要求公安机关给出真正的死亡原因。
1997年5月26日尸检后,省公安厅相关人员已经告知死者家人,李死因系争吵厮打情绪激昂致原有疾病发作死亡,不构成刑案。王某与李翠华争吵厮打,致李情绪激昂诱发原有疾病,王某应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周以让应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会办结论为认定周以让信访案件结案。
2019年10月,周家从相关部门拿到了一份关于周以让信访案件的会办纪要受访者供图
当地公安机关:该案不构成刑案
曾多次告知死者家属不予立案
2020年4月14日,红星新闻记者致电泗洪县公安局了解李翠华死亡一事。该局宣传科崔警官纠正了“李翠华被打死”的说法,但未透露该案具体情况,“如需采访请联系泗洪县委宣传部”。
红星新闻致电泗洪县委办公室,某李姓主任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此前崔警官接受《现代快报》采访时称,泗洪县公安机关在整个事情的处理过程中没有过错。法医有结论,李翠华的死亡属于疾病,不构成刑事案件,不是公安机关范围内能调查处理的事情。
报道称,对于不予立案通知书,崔警官说,1997年事情发生后,公安机关多次口头告知周家,李翠华的死亡不属于案件,不予立案。按照当时的办案规定,这样做是可以的。2005年之所以又给了,是因为公安机关的办案程序更加规范化,有了新的办案规定,所以才给周家补充了一份。
那么周以让有没有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周以让称,他们以为人死了总要有人负责,报了警警方总会处理的,所以根本不知道要去法院起诉。
据《现代快报》报道,后来在张培农律师的建议下,才于2008年左右向泗洪县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但法院认为李翠华一事有可能存在刑事问题,所以没有受理。
而张培农律师告诉红星新闻,法院不受理,都是口头告知,没有相应材料。
红星新闻记者 李文滔
社会阅读排行
-
1735 阅读 2019-05-16 19:20
-
1710 阅读 2019-05-16 19:22
-
1307 阅读 2019-03-25 13:28
-
1306 阅读 2019-03-28 22:10
-
1280 阅读 2019-03-24 17:05
社会热门推荐
-
1 阅读 2022-07-11 10:25
-
12 阅读 2022-07-11 09:42
-
13 阅读 2022-07-08 09:32
-
21 阅读 2022-07-07 11:36
-
16 阅读 2022-07-07 10:19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