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16岁少女被囚地洞24天遭性侵案宣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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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3日,红星新闻记者从湘西法院网获悉,去年在自家地洞囚禁16岁少女、性侵24天的湖南凤凰县55岁男子龙某和一审被判死刑。
2019年3月,红星新闻曾刊发《“囚禁少女性侵24天”嫌犯被批捕,事先网购铁链人皮面具》的报道,2019年2月13日至3月9日,湖南凤凰县山江镇一名16岁少女,在本镇55岁男子龙某和家的地洞中度过了地狱般的24天。
▲龙某和囚禁并性侵少女的地洞入口
因长期单身,龙某和养成了观看不良碟片的嗜好,为满足其性侵欲望,他开车拉客时绑架了一名16岁少女,并囚禁在自家房屋地洞内长达24天。期间,多次对少女实施性侵,直到被警方解救。
湘西法院网消息称,3月19日,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对龙某和强奸、非法持有枪支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龙某和犯强奸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龙某某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80729.6元。
▲庭审现场
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2月13日至3月9日,龙某和驾车搭乘路边等车的被害人龙某某,在其上车后产生囚禁强奸歹念,遂采取捆绑、封口、麻袋蒙面等手段予以暴力控制,将其锁上铁链囚禁在事先修建的自家地下室,期间以枪杀、电击等方式进行恐吓,多次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龙某和违背妇女意志,采取暴力手段强行与被害人龙某某发生性关系,其行为构成强奸罪;违反国家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仿五四手枪一支,其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龙某和强奸手段特别残忍,情节十分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龙某和到案后虽认罪,但其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极大,造成的后果严重,影响极为恶劣,不足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龙某和的行为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经济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红星新闻记者 王春 王剑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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