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遭妻子家暴获6个月人身安全保护 法官:家暴面前男女一视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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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多次遭遇妻子辱骂、威胁,自己及父母生活备受困扰的情况下,吴某无奈地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同时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希望法院"帮忙"让老婆"远离我,远离我的父母"。
近日,浙江温州苍南县法院矾山法庭发出温州市首例保护男性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对男性发出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很少见,这在温州还是首例。"11月26日,红星新闻记者专访办理该起案件的矾山法庭卢法官,他表示,之前人身安全保护令大都保护的是女性,此案现实意义在于体现
《反家庭暴力法》面前男女双方一视同仁。如果男方是弱者,遭受女方家庭暴力,同样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利。
男子不堪家暴向法院申请保护令:
让老婆远离我
据卢法官介绍,今年40多岁的吴某与妻子林某结婚多年,夫妻因两人性格不合,经常吵架并早已分居。吴某开有一个早餐店,分居后,妻子林某好几次叫她的兄弟、嫂嫂、姐姐等亲属来骂他,到早餐店闹事,并对吴某进行围殴,将其打伤。经过派出所调解,女方赔过钱。后来男方为躲避困扰,搬到父母家居住,妻子林某再次纠集一帮亲戚上门,把他父母家的门窗、家电全部砸坏。
吴某无奈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同时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
希望法院"帮忙"让老婆"远离我,远离我的父母"。
经审查核实,矾山法庭作出裁定,
向吴某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林某对吴某实施家庭暴力,禁止林某骚扰吴某及其父母,保护令有效期为6个月。
据了解,2016年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该法为遭受家暴侵害的受害人提供了有力保护,其中明确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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