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省长信箱,如何在山西省政府网站发帖(现任山西省省长信箱)

如何在山西省政府网站发帖

山西省人民政府网站没有开设论坛版块,如有问题可以使用省长信箱反应情况。

《省长信箱》写信须知:

一、山西省人民政府领导工作分工

1、李小鹏省长

领导省人民政府全面工作。

2、高建民常务副省长

负责省人民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监察、财税、国土、环保、建设、重点工程、审计、国有资产管理、应急管理和人民武装等方面的工作。

兼任山西行政学院院长。

协助省长分管省监察厅、省审计厅、省国资委。

分管: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地税局、省统计局、省粮食局、省人防办、省物价局、省发展研究中心、省地勘局、省测绘局。

联系:省国税局、财政部驻山西监察专员办事处、审计署驻太原特派办、国家统计局山西调查总队。

3、付建华副省长

负责工业经济运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交通、安全生产、国防科技工业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省经信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煤炭厅、省安委办、省安监局、省国防科工办、省中小企业局、省煤炭地质局、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省成套局、省城联社、省公路局。

联系:省总工会、省通信管理局、省邮政局、省储备局、省地震局、山西煤监局、省烟草专卖局、山西能监办、太原铁路局、北京铁路局、郑州铁路局、中央企业驻晋分支机构。

4、张建欣副省长

负责民政、卫生计生、市场监管、食品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省民政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联系:团省委、省妇联、省残联、省红十字会。

5、郭迎光副省长

负责农业和农村、水利、林业、民族宗教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宗教事务局(省民委)、省扶贫开发办、省供销社、省引黄局、省农科院、省农机局。

联系:省气象局。

6、王一新副省长

负责商务、外事、旅游、金融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省商务厅、省外事侨务办、省旅游局、省金融办、省民航机场管理局(省民航机场集团公司)。

联系:省台办、省贸促会、省侨联、山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太原海关、人行太原中心支行、山西银监局、山西证监局、山西保监局、驻晋中央金融企业及银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分支机构。

7、张复明副省长

负责教育、科技、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体育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体育局、省文物局、省社科院、省考试中心。

联系:省科协。

8、刘杰副省长

负责公安、司法、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等方面的工作。兼任省公安厅厅长。

分管:省国家安全厅、省司法厅、省监狱管理局、省公安厅交管局(省交警总队)。

联系:省高法院、省检察院、省信访局。

二、写信须知

《省长信箱》是山西省人民政府面向社会公众设立的专用电子邮箱,是人民群众向省政府领导反映情况、建言献策的快捷信息平台。网民留言办理实行“集中受理、分类处置、分级负责、限期办结和及时反馈”的工作制度。经审核属于受理范围的信件,将在一定时限内反馈办理结果。

受理范围

对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城市管理、社会事业等方面的建议和意见;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和工作人员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工作作风方面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和有关政策的咨询、意见和建议;对人民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属于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解决的有关问题;其他重要社情民意。

写信要求

(1)请根据省政府领导工作分工投递信件。每封信件集中反映一个问题,如需反映多个问题,请分别提交。

(2)请如实填写本人姓名、联系电话、通信地址及电子信箱等信息,以便核实办理和进行反馈。请勿就同一事项重复写信,或重复提交同一信件。

(3)写信时应说明请求、事实和理由,内容完整、表述清楚、详略得当,请勿用链接网页或下载其他媒体报道的形式代替写信。

(4)为防止网络病毒以及黑客侵袭,信件采用页面提交方式,目前不接受附件发送。

注意事项

(1)请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社会公德和《省长信箱》栏目管理秩序,严禁造谣、诽谤、传播反动言论等非法行为,杜绝不健康、不严肃的言论。

(2)对各级党委、人大、政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请分别向有关机关提出。

(3)对推销、广告、邀请等商业来信,不予受理。

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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