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康夫离世 为洗刷强奸罪名申诉44年

10月24日,江西吉安。80岁汪康夫离世,曾被判强奸罪入狱10年,出狱后申诉44年,曾称“我想清清白白离开人间”。汪康夫,人生50年都活在“牢门”里。前10年,他是一个满城风雨的“强奸犯”,被控利用教师的身份强奸少女学生两名、猥亵少女学生10名。后40年,他出狱,又走进一个透明的“牢门”:他能看见门外一直支持他的妻儿,为他奔走呼吁的老朋友、律师、记者,在电视上痛苦流涕承认当年说谎的“被强奸”女学生,以及对当年发生的一切躲躲闪闪的人们。

1月18日上午,汪康夫及汪珍珍和代理律师王飞、张晓丽进行会面,签署了申诉材料。汪珍珍表示,“知道律师要来,父亲很激动。见到了王律师一行人,他心情好多了,精神状态也好很多了,他对律师们很放心。”1月18日,申诉强奸案44年的江西教师汪康夫的申诉材料,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汪康夫的小女儿汪珍珍告诉新京报记者,18日上午代理律师王飞、张晓丽会见了父亲,下午她和代理律师一起到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申诉材料,目前江西高院已经受理。1月18日,汪康夫(右)和代理律师王飞在汪康夫家中合影。汪康夫病重,律师同时向最高检和江西高院申诉,汪珍珍告诉新京报记者,1月3日父亲汪康夫心脏病复发,呼吸困难,入院治疗,医生下达了病危通知书。乡村教师汪康夫因强奸罪获刑10年,1978年出狱后,他开始申诉。

2021年9月26日,汪康夫收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受理其申诉的短信。 2021年12月27日,汪康夫再次收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发来的短信:您的案件正在办理中,请耐心等待。 汪珍珍称,父亲只希望“能尽快证明自己是一个清白的人”。她担心,父亲的身体不好,可能等不到申诉结果了。 考虑到汪康夫的健康状况不佳,代理律师王飞决定也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申诉材料,希望通过同时向最高检和江西高院申诉两种途径,推进案件进展。 1月18日上午,汪康夫及汪珍珍和代理律师王飞、张晓丽进行会面,签署了申诉材料。

汪珍珍表示,“知道律师要来,父亲很激动。见到了王律师一行人,他心情好多了,精神状态也好很多了,他对律师们很放心。” 代理律师王飞告诉新京报记者,2020年8月他的邮箱里收到了汪康夫发来的求助信,次月,他正式代理这个案子。 王飞介绍,这个案子案情本不复杂,证据也很完整,“难处就在于案发于特殊时期且时间太久远了。但知情人大都还健在,还原案情并不是一件很难的事情。”对于本次向江西高院进行申诉,王飞有信心,“从2016年起,江西高院每两年平反一个冤假错案,这是一个非常不错的成绩,所以我对这次申诉的结果是很期待的。”

更主要的突破口是那两个被自己“强奸”的女学生——尹福珍和洪仔妹,她们生活在距离永新县只有30公里的萍乡市莲花县。一年,汪康夫给学生洪仔妹写了一封信,问她当年为何要控告他强奸。“其实写这封信时我很纠结,担心这封信落到她丈夫头上,影响她的家庭和声誉。不过,最后还是决定试试。” 他没想到的是,洪仔妹很快就给他回信了,在信中向他道歉。她在回信中说:当时班上来了两个人,问我汪老师平时有没有在班上对我动手动脚?我回答说没有。对方大声呵斥说:“你不老实,班上的其他同学都交代了。”

我当时胆小害怕,又不认识她们提供的材料中的字,按了个手印就走了。 学生尹福珍也在回信中说:当年我只有12岁。两名女老师找到我,让我交代汪老师对班上女生的不轨行为。我当时就说,没有。我真的没说过被你强奸,我愿意去法庭作证。 两名女学生如此快速回信,并力证当年没有控诉老师强奸,这让汪康夫非常振奋。汪康夫告诉记者,为了防止别人说他串通当事人翻供,这50年来,除了写过一封信外,他从未联系过两人,也未见过面。 在2016年,记者陪同汪康夫,找到了这两名女学生。

在莲花县琴亭镇六模村,50年后,汪康夫和尹福珍,这对师生终于见面了。50年后的重逢,师生间多少有些尴尬,尹福珍很清楚老师的来意。“汪老师你好,你要好好保养啊,你看,头发都白了。”如今也已是花甲老人的尹福珍率先开口。汪康夫嗫嚅了半天,眼圈有些红,终于还是忍不住,躲在墙角哭了。 聊着聊着,变成了两个心脏病病友的交流,他们比照着手上的针眼,尹福贞破涕为笑。她让老师到家里坐坐,汪康夫拒绝了,“等到我能重新做人的时候,我再去坐坐。”

汪康夫没想到,他的申诉之路会长达40年。其中经历了几次由希望到失望的反复,大多时候是无望,没人理他。 第一次希望的来临在1980年。汪康夫向莲花县人民法院多次申诉后,法院组织了复查,对当年一审法官、参与“问话”的教师贺恩莲、曹静安等有关人员作了重新调查。 调查笔录中,一审法官和曹静安提到过:“当时对认定的两个学生没有进行检查。”贺恩莲谈到,“谈话时我们是带有引导式的”,“我记得学生当时没有写过检举材料,只叫我和曹老师写过检举材料。”法院最后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为由驳回申诉。

第二次希望出现在1986年。在汪康夫持续申诉后,江西省吉安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复查了此案。 汪康夫的代理律师魏方红对澎湃新闻称,他于2011年4月18日去吉安中院调取案卷时,看到一份曾由吉安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和吉安地区检察院作出的联合调查报告,该报告结论是“认定无罪,否认原据,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以现有证据难以认定构成强奸罪,建议撤销原判,予以纠正。”魏方红称,该报告法院禁止复印,自己未能拿到复印件,就把结论摘抄给汪康夫,汪康夫把这几行字工工整整记到了日记本上。 1987年,吉安中院驳回申诉,称原一、二审判决认定的犯罪事实是经过反复查证核实的,并称汪康夫提供的两位被害人否认原检举的信件是经过串通取得,不能作为证据。

汪康夫不服,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诉。他认为,自己的强奸罪名没有事实根据,没有被害人的控告、笔录、陈述,称原卷中如有上述材料他就息诉。 1999年,江西省高院通过信访转办函将本案转给了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当年的莲花县已经不再归属吉安市,被划分到萍乡市。次年,萍乡中院以和1987年吉安中院相同的答复驳回申诉。 汪康夫不服,继续向萍乡中院申诉。2004年,萍乡中院回复:“本院不是终审法院,无该案的管辖权。为此,本院已将你的申诉材料移送吉安中院处理。” 吉安中院回复,1987年已经给了答复,请向省高院申诉。江西省高院未就申诉回复。

汪康夫给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写信,省人大回复:来信已转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酌处——绕一个圈,又回到原点。 北京大学法学院,刑诉法、证据法教授陈永生详细看过案卷材料后,认为本案在程序和取证上存在严重的问题,有必要再审。在他看来,本案的唯一一份证据是被害人的陈述,违反“孤证不能定案”的规则;且这份证据是在恐吓引诱下取得的,获取程序上严重违法。加之,被害人如今指出当时在威胁下被迫说明情况,这是新的证据,也颠覆了此前认定被告有罪的唯一证据。

就法院所指出的汪康夫和被害女学生的信件往来是串通行为的说法,陈永生认为,即使司法机关有这种怀疑,只能是启动再审以后,经过审查确认,不能没有启动再审就直接否定掉新的证据。 他认为本案申诉已经通过中院审查,汪康夫应当向江西省高院申诉。 此前,汪康夫告诉澎湃新闻记者,他曾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寄过七八十封申诉信,都无回复。其中,2013年10月13日寄往省高院立案庭的EMS快递被以“原址查无此人 用户拒收”的理由退了回来。 魏方红律师记得,2011年4月下旬,他去江西省高院立案庭递交申诉状,立案窗口里的值班法官听说是汪康夫申诉案,说“这个人我们知道”。

最后以“时间太长,档案材料不齐全”为理由,拒绝接受材料。 2016年7月11日,澎湃记者采访了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主管刑事立案的信访办范姓法官和戴姓法官。他们否认此前见过汪康夫的来信。但同时表示,若再有来信将审阅回复,并承诺会在两周之内主动联系汪康夫了解情况。 媒体报道让许多人知道了汪康夫,他获得了乡人的同情。有人宽慰他不要再告了,反正大家都知道他是被冤枉的,但汪康夫不这么想。“专门以媒体断定一个事情的真假,那就不是法治社会了。法院原来怎么处理我,现在就应该怎么恢复我。” 在接受采访的那一年,他74岁,且患有心脏病。 去年,他在亲戚的劝说下备好了和妻子的棺木。 “我只希望能清清白白地离开人间。如果我死了,就让儿孙继续替我告下去。”

如今,这件事情已经渐渐变得没有热度,也掀不起半点水花。他还能得到清白吗? 1966年,刚刚24岁的汪康夫是江西省莲花县清水小学的一名深受孩子喜爱的老师,周围的同事都评价他在教学上无话可说,认真负责,细致耐心。但一场突如其来的灾祸却找了上来。 5月16号的晚上,汪康夫正在宿舍批改作业,突然社教工作组组长带着几名公安闯了进来,带走了他。站在法庭上,他才知道自己的罪名是强奸罪,然而却有三种截然不同的版本。社教工作组调查认定他强奸九人,猥亵十人,公安机关认定他强奸12名女学生,猥亵七人,莲花县人民法院判定他强奸两名女学生,猥亵十人。

汪康夫想不明白,一没有被害人的证言,二没有医院的检查鉴定,怎么就断定是强奸呢?调查组表示,他们拥有充分的证据,并说有女学生的证词,作案细节描述以及女学生的签名。 最终法院判决为汪康夫强奸两名女学生,猥亵十名女学生,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从此,他一生都被笼罩在强奸犯的罪名之下。在监狱里,他仍然坚持上诉,然而没有人听到他无数次喊冤的声音。他说,我的人生在24岁时就死掉了。 到了1975年,由于表现良好,汪康夫获批减刑一年,提前出狱。出狱之后的他,从受人尊敬的老师一下子变成了饱受诟病的强奸犯。他遭受了无数的谩骂和歧视。

因为自己强奸犯的身份,家人也跟着受到了牵连。他在日记里写他们都春风得意,而我恨,恨我无愧于社会,却被社会所不容。 他决定找寻真相,于是写信联系当时的女学生,了解整个事件的缘由。 对方却错愕地回答:“接到您的来信,看过以后感到非常震惊,这根本就没有的事,太冤枉了,” 我可以到法院去作证。随后,她满怀信心地将两封信递交到法院,但法院的回复却是,这是串供。 汪康夫不甘心,依旧坚持申诉,1978年,汪康夫开始了自己的申诉之路。那时国家开始平反冤假错案,这是他洗清冤屈的机会,他信心满满递了申诉信。

汪康夫第一次看到希望是在1980年,多次提交申诉后,莲花县法院决定复查案件,对案件法官和有关人员重做调查,意外的是,法院以“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为由驳回了他的申诉。 尽管有涉案当事人的出面作证,随后的36年,法院还是以各式各样的理由驳回了申诉。 汪康夫写过几百封申诉信,还为此聘请过6位律师,但没有人争取到立案这一步。 从莲花县法院到吉安中院,再到江西省高院、最高法院、检察院,申诉又回到了最初的起点。 后来律师们渐渐没了回应,汪康夫对申诉也不抱太大希望,但他依然会坚持写信。

2016年,案件出现了转机,汪康夫第二次看到了希望。 多家媒体对汪康夫案件跟踪报导,案件浮出水面,网友们高声呼吁,有当年的学生知晓此事,为了防止以串供的理由拒绝受审,他们单独为老师奔走,去寻访当年涉案的女学生,除一人去世,一人未联系到之外,其余十人均否认被强奸或猥亵。但最终还是不了了之。 2020年7月,江西省检察院终止案件审查。 汪康夫打电话去问,得到的回答竟是:“管案卷的人得了眼疾,请假看病了,他们打不开保险柜。等调阅到原案案卷材料时,即行恢复审查。” 再等等,再等等,总是再等等。请问还要等多久?一个八旬老人,还能等多久? 人们总是宽慰汪康夫不要再告了,不要再继续申诉了,反正大家都知道他是被冤枉的。 但汪康夫不这么想,这是一个莫须有的罪名,一个本就无罪的人却要用一辈子去自证清白,苦苦等待了56年! 他需要的是法律一纸公平的判决,一身清白地离开人世!

没人能知道这一路汪康夫经历了怎样的痛苦和煎熬。漫长的申诉,妻子周三英一直支持着他,几十年的申诉路,他是汪康夫最坚定的守护者,因为她相信自己的丈夫,她说,没有就是没有,就要坚持到底。 如今汪康夫已经80岁了,他唯一的愿望就是希望离开人世之前能得到清白,人死了,再还我就没什么意义了 我无愧于社会,却被shehui所不容,我没有任何愧对社会,特别是学生的地方。十年徒刑,罪不在我,这就是我一生的总结。 沉冤昭雪终有时,要留清白在人间。正义已经迟到了,但希望他不会缺席。只是我们不知道,迟到的正义对于汪康夫来说,他究竟还要再等上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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