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第15次提高低保等社会救助标准 低保标准提高到950元

记者昨日从市民政局获悉,广州市将实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第15次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全市低保标准从900元提高到950元。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广州市近日印发了《广州市民政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及相关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将全市低保标准从900元提高到950元;相关社会救助标准按照与低保标准联动调整的机制,将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按低保标准的1.5倍由1350元(900元×1.5)提高到1425元(950元×1.5);城镇"三无人员"、福利机构供养人员供养标准从1630元提高到1721元;孤儿养育标准从2143元提高到2263元。

本次提高社会救助标准后,新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镇"三无人员"、福利机构政府集中供养人员供养标准、孤儿养育标准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各区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发放救助资金。新的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流浪乞讨受助人员基本饮食标准自通知印发之日起执行,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家庭财产限额标准自通知印发之日起按新标准计算执行。

据悉,本次提标是广州市实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第15次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市政府强化民生兜底、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提升低收入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的有效措施。

广州市重度残疾人可领护理补贴

广州市困难家庭中持有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可领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还享有护理补贴。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关于明确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简称《通知》)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稿不仅明确了困难残疾人补贴对象,还增加了退出机制,并进行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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