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寨沟景区因双方争抢拍照站位发生互殴,双方都为老人

“给我打!居然敢抢我的C位。”

近日,四川九寨沟景区发生群体性肢体冲突,疑似因双方抢夺最佳拍照站位而起。

据在场人员披露,“一个女的故意站到别人镜头里,另外一个男的和女的就起了纠纷,过了一会儿双方就发生互殴!”

视频在网上曝光后,网友纷纷调侃,“抢什么站位!让张东升帮你们摆拍吧!”“一起乖乖地站在警察叔叔面前拍照吧!现在谁还要C位?”“本来是想看风景,没想到成了别人的风景!景区是不是要考虑加钱,不仅看了风景,还能近距离观赏大型露天无限制综合格斗!”

也有人表示强烈谴责,“他们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影响景区安宁,占用公共资源,必须严惩!”

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他们可能受到什么处理?

首先,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他们的行为可能被认定为结伙斗殴或者寻衅滋事,可以处5-10日拘留和500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15日拘留和1000元以下罚款。

也可以根据第23条,认定为扰乱社会秩序,可以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10日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若是造成轻伤以上后果,可以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伤情不同给予不同处理,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3-10年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同时若是虽未造成轻伤以上后果,但情节恶劣的,可以构成寻衅滋事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若是纠集他人多次寻衅滋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5-10年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在民事上打伤他人的还需要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赔偿责任,双方互殴的根据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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