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久见!肇事者以受害者家属名义网络筹款,还想以此抵扣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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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久见!东莞一名车祸肇事司机不仅以受害者家属名义通过某网络众筹平台向网友公开募捐筹集善款,竟还向法院主张以此抵扣自己的赔偿费用 。
15日下午,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媒体通报上述案件。主审法官审理该案后认为, 肇事司机这种借用受害者家属名义利用网络众筹平台筹款为自己减轻赔偿责任的行为,明显有悖社会公德,法院不予支持 。
平台筹款页面
案情回顾
肇事者以受害者家属名义筹款
2018年2月28日,李某运驾车在途经S256省道东莞市厚街镇某酒店对出路段往右变更车道时,右侧车身与同方向行驶的一辆无号牌二轮摩托车左侧车身发生碰撞,随即该摩托车失控倒地过程中再碰撞上右路边行人,即案外人付某平,造成摩托车司机裴某心、付某平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认定: 李某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摩托车司机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
令人没想到的是,李某运随即在3月份以裴某心家属的名义发起网络筹款,最终筹得善款9000多元,用于支付裴某心的医疗费用 。随后,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李某运要向裴某心支付4万多元的医疗和赔偿费用。
2018年底,李某 运不服一审判决,向东莞中院提起上诉,要求在赔偿金额中扣除其网络筹款的金额 。
东莞中院审理后认定 :李某运主张应当扣减其通过某网络众筹平台为裴某心募集的捐助款项9000多元,因受赠人为受害者裴某心而非李某运,李某运要求从其赔偿责任中扣减,无异于使得自己成为该轻松筹项目的受益人,明显有悖于社会公德,法院不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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