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从调度安排被开除 老司机维权获支持

一名运输公司的老司机,接到调度员电话,次日要顶替同事的工作。由于手头已经有了安排,老司机拒绝了调度员,没想到,公司以司机不服从工作调度为由,对他进行了除名。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这起劳动合同纠纷上诉案,二审维持一审判决,认定用人单位以员工不服从工作安排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缺乏依据,构成违法解除,判决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等费用。

公司以未服从工作调度为由将驾驶员除名

2016年12月3日晚间,危险品运输公司押运员程勇的儿子突然骨折,程勇及孩子舅舅驾驶员桑木急忙向公司请假,送孩子到医院急救并照顾孩子。考虑到两人请假可能会影响第二天的运输任务,当晚,调度员就桑木次日的工作安排问题致电驾驶员李健,通知李健调班,顶替桑木空缺,李健以自己已有工作安排为由予以拒绝。

第二天,李健仍在自己的原岗位工作,桑木也赶回岗位上班,完成了运输任务。12月8日,运输公司却发布了一个处理公告,以李健拒不服从工作调度,给公司业务造成极大影响为由,决定对李健进行除名。

李健很不服气,他是公司的老员工了,2009年10月就进入公司工作,从事车辆驾驶、押运岗位;而且12月4日他的工作排班表中已经有安排了,调度员又安排其他工作,无法同时完成,桑木第二天实际上也上班,公司亦没有损失。然而公司却以他不服从工作安排为由直接开除他,处罚过重且违法,李健便于2017年1月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运输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等。仲裁裁决支持了李健的请求。

运输公司不服裁决,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确认公司无需支付上述工资及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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