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假人一口气买15辆超标电动车,法院判赔18万,“小鸟”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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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标电动自行车因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被称为“马路杀手”!
尽管监管部门启动重拳整治行动,但因生产经营企业玩“躲猫猫”,其街头蔓延趋势仍未有效遏制,一位职业打假人打的这场官司或许能对有关企业产生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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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业打假人
购买15辆超标小鸟电动自行车
向法院起诉要求判令小鸟公司“退一赔三”
2016年11月,职业打假人、太原市民邢志红在该市一车行购买了由小鸟车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鸟公司)生产的小鸟牌电动自行车15辆,型号为TDT293Z(萌萌哒M-2D),每辆单价为4100元,价款共计61500元。车行开具了“小鸟电动车专用票”。
涉案小鸟电动自行车随车附带有合格证、产品说明书、助动车销售(保修)登记单等,说明书、合格证上标明“执行标准GB17761-1999”,说明书上技术参数指标都在国家标准范围内。
从外观可以看出,涉案电动自行车没有脚踏骑行装置。
其后,邢志红单方委托山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所对涉案电动自行车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最高车速、整车重量、蓄电池标称电压、制动性能等项目不合格。
2017年7月25日,邢志红以所购电动自行车存在安全隐患及不合理危险,实为典型的“马路杀手车”,侵犯了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权为由,将小鸟公司起诉至太原市万柏林区人民法院,要求小鸟公司退还货款61500元,并支付三倍赔偿金18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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