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岁以下的娃谁来带?这里有份民生大礼包,请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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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快讯(记者 许雯)5月9日,国务院发文明确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发展目标和任务。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于学军5月10日在国务院政策吹风会上表示,将尽快制定出台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规范。
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
随着全面二孩政策的施行,3岁以下婴幼儿的照护服务需求日益增多。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于学军介绍,目前,我国有3岁以下婴幼儿(0岁、1岁、2岁,不含3岁)5000万左右。
为促进解决“幼有所育”问题,国务院办公厅昨日公布《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
对于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指导意见》明确,鼓励用人单位支持全职妈妈、全职爸爸重返工作岗位,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等。
具体来看,文件提出,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全面落实产假政策,鼓励用人单位采取灵活安排工作时间等积极措施,支持脱产照护婴幼儿的父母重返工作岗位,加强对家庭的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增强家庭科学育儿能力。
另外,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地方各级政府要创造条件,支持举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支持用人单位以单独或联合相关单位共同举办的方式,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有条件的可向附近居民开放。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至3岁的幼儿。
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可根据家庭的实际需求,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的婴幼儿照护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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