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被判13年出狱后获无罪 申请1232万元国家赔偿

(原标题:鹿邑两农民被判12年后获无罪已申请千万国家赔偿)

2006年6月6日,一个看似特别吉利的日子,却改变了鹿邑县农民陈德起、丁广记的命运。那一天,鹿邑县人民法院以抢劫罪、盗窃罪,判处陈德起有期徒刑13年、丁广记有期徒刑10年。

服刑期间,丁广记因病去世;陈德起历经3次减刑,于2015年2月11日刑满释放。此后,陈德起一直申诉并最终引起有关部门重视。2017年,周口市人民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为由,向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随后,周口市中院撤销鹿邑县法院关于陈德起、丁广记的有罪判决,发回重审。

2018年8月10日,鹿邑县人民法院作出了与12年前审理时截然不同的判决:陈德起、丁广记无罪!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最新采访获悉,陈德起向鹿邑县法院提了出共计1232万余元的国家赔偿申请,而丁广记本人由于已经过世,其家属向法院提出了共计300余万元的国家赔偿申请。目前,鹿邑县法院均已立案受理。

因"抢劫、盗窃",两农民被判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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