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登还是要多去夜店,太久不去闹出这么大的事

上次报导汤普森和追梦在夜店打架的TMZ又搞了个大新闻,这次是哈登。

有没有发现这个TMZ好多新闻都和夜店有关?!事情是这样的,美国有一批狗仔是专门蹲夜店的,特别是洛杉矶、纽约这种大城市,夜店门口基本都有狗仔蹲点。而这些狗仔,很多来自TMZ。

好了,科普完了,进入正题。

根据TMZ的报道,有个女子向警察局报案,说自己在夜店看到并录制了哈登的随从陷入一场斗殴。哈登看到后,强行抓住了她的手腕,并抢走她的手机扔到夜店屋顶,然后赔给她500美元。警局接到报案后,将女子所说的写入报告,报告中有哈登的名字,但暂时并未将其视为嫌疑犯。

当然,格格也不太确定TMZ是怎么判定那个人是哈登的。你说那人是无脸男,格格也信啊。

登哥这好久没有夜店的新闻,一出新闻,就是和警局有关的。以前三不五时的逛逛夜店,也只是出一系搂大臀女的新闻。

突然想起一张很形象生动的图

咦,这是不是就可以得出一个结论——这夜店啊,哈登应该还是多去点,上上花边新闻就好了,别憋太久了,去一次就要上个社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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