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户进价1.2元土豆卖2元,拟对经营者罚款30万元


进价1.2元/斤的土豆

销售价格从1.4元/斤涨至2元/斤

最高进销差价率达66.66%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拟对经营者罚款30万元

8月20日,大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农批城内王三土豆经营部存在哄抬物价违法行为。经查,该经营部进价1.2元/斤的土豆,售价从1.4元/斤涨至2元/斤,最高进销差价率达66.66%。执法人员认为,王三土豆经营部利用其经营规模优势,借疫情哄抬物价,严重扰乱市场经营秩序,情节恶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拟对经营者的违法行为处以30万元罚款。

据大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全力保障我市疫情管控期间重要民生商品价格平稳有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在持续开展执法检查,不断稳定防疫用品以及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秩序,严厉打击各类价格违法行为。

大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再次提示广大经营者,要牢固树立主体责任意识,严格遵守防疫公告要求,严格、规范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杜绝以次充好、囤积居奇、串通涨价、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共同维护公平有序的价格秩序,为全市防疫工作做出应有贡献。

广大市民发现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行为,可以拨打12315、12345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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