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律师当庭骂当事人“猪脑袋”还“怒怼”审判长 被法院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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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邹丽惠称当时审判长反复问她的当事人王某有没有证据提供,王某只回答了“要求法院公正判决”,这与她为其做的无罪辩护有别,因此在情急之下大呼“猪脑袋”,作为提醒。“我连续几次说了我们没有举证义务,他依旧问,所以我说了那句‘听得懂就听,听不懂就不是讲人话’”。法院对邹丽惠作出一千元司法罚款决定。
福建省宁化县法院审理的一起交通肇事案,曾因辩护律师“怼”审判长并当庭说当事人“猪脑袋”的视频片段受到关注。
11月6日,澎湃新闻从该案辩护律师邹丽惠处获悉,宁化县法院已于11月4日对该起案件作出裁定,准许宁化县检察院撤回起诉。裁定书显示,在诉讼过程中,宁化县检察院以“证据发生变化,不符合起诉条件”为由,决定对被告人王某撤回起诉。
此前的8月22日,宁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该案作出了第三份责任认定书,认定死者张某某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的情况下,驾驶涉事车辆在事故路段违规变道时未开启左转弯灯,与事故发生也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因此认定其与王某负事故的同等责任。
今年6月,该案庭审直播片段流传网络,辩护律师当庭“怼”审判长并大呼当事人“猪脑袋”,一时引发热议。不久后,视频的主角、福建烨阳律师事务所律师邹丽惠被福建省宁化县法院投诉至福州市律协,又于7月被宁化县法院以“扰乱法庭秩序”处以1000元司法罚款。
邹丽惠告诉澎湃新闻,她对这一结果并不满意,将坚持无罪辩护,或将与当事人和家属商议对一审裁定提出上诉。
宁化县法院11月4日作出的一审裁定书,准许宁化县检察院撤诉。本文图均来源:受访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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