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各界哗然:涂鸦美领馆外墙判 4 周,侮辱国旗不用坐牢?!

香港沙田裁判法院就一起侮辱国旗案做出裁决,被告公开及故意以毁损、玷污、践踏的方式侮辱国旗罪名成立,但仅被判 200 小时社会服务令。香港媒体、市民团体及前特首梁振英等知名人士公开质疑判得实在太轻,等于纵容类似犯罪行为。

香港各界哗然:涂鸦美领馆外墙判 4 周,侮辱国旗不用坐牢?!

香港市民要求律政司上诉。(图源:香港 " 东网 ")

被告罗敏聪是一名冷气技工学徒,今年 21 岁。据香港《星岛日报》30 日报道,有蒙面示威者 9 月 22 日在沙田大会堂旗杆拆下国旗,再将旗帜喷黑。随后被告与其他示威者持国旗走到广场三楼中庭位置,把国旗扔到垃圾车 " 连旗带车 " 推到沙田公园水池,其后有人捞起国旗再扔进城门河。事发当晚,被告遭警方拘捕,在警诫下承认 " 因贪玩犯案 "。案件 29 日在沙田法院判刑。裁判官李志豪称,案件性质严重,但由于侮辱国旗罪没有量刑指引,考虑到被告初犯、坦白认罪、有家人支持、感化及社会服务令报告正面,加上案情不涉及更严重的焚烧国旗情节,因此以感化官建议的 160 小时社会服务令为量刑起点,提高时数以反映罪行严重性,判处 200 小时社服令。另外,被告现为冷气技工学徒,雇主对他的评价正面," 上班准时、有责任感、与同事关系良好 ",雇主也乐意调配被告的工作,迁就其社会服务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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