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保护妹妹打死妹夫被判故意杀人 再审认定正当防卫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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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19日深夜,因为琐事,河北省保定市男子赵某(化名)与妻子田某(化名)发生争执。争执的地点,位于田某哥哥田丰的家中。
争执中,赵某取出一把尖刀,刺向田某腹部;田丰见状,举起一把铁锹上前制止,双方发生冲突。冲突过程中,赵某被打成重伤,最终不治身亡。
2018年7月,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田丰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但属于防卫过当,判处有期徒刑6年;保定中院二审时,同样认为田丰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但属于防卫过当,判处有期徒刑3年。
田丰提起申诉。2019年7月,保定中院再审作出刑事裁定,认为原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撤销原判决,发回徐水区人民法院重审。
近日,红星新闻记者从田丰辩护律师、北京富力律师事务所律师殷清利处获悉,2019年8月,徐水区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认为田丰为使家人人身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暴力侵害,对携凶器伤人的赵某,采取制止暴力侵害的防卫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徐水区人民法院准许检方撤诉。
↑图据东方IC
妹妹遭尖刀捅腹
男子用铁锹打死妹夫
据案件资料,2017年4月19日深夜,居住在保定徐水区的男子赵某因为家庭琐事,与其妻子田某在电话中发生争执。二人先后驾车来到保定市徐水区郝王庄村田丰(田某之兄)家的冷库。
赵某下车后,在田丰家院门前,再次与田某发生争执。赵某从车上取下一把尖刀。田丰见状,到院里拿出一把铁锹。
之后,赵某、田某的冲突升级,两人拉扯在一块时,赵某持刀刺入田某腹部。
田丰抢上前,用铁锹拍击赵某头部数下。打击过程中,铁锹头脱落,随后,赵某、田某一起倒地,田丰又持铁锹拍击赵某头部数下。
随后,田丰将赵某手中尖刀夺走,掖至一旁,又持铁锹柄击打赵某上体、下肢数下。
田某起身后,田丰又拿起另一把铁锹,打算击打赵某,被妹妹和母亲拦下。随后,田丰开车将妹妹送往医院救治。
2017年5月1日,事发十余天后,赵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赵某符合特重度颅脑损伤继发多脏器功能衰竭死亡;田某损伤属重伤二级。
据案件资料,2017年4月20日,田丰电话报警,“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事后,田丰家属赔偿赵某家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和精神损失费共30万元,获得了赵某家属的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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