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万的房子中介卖36万赚差价 还将买家告上法庭

中介公司和卖家约定房屋售价为 26.8 万元,转手却便将房屋以 36 万元的价格卖出,想要从中赚取 9 万多元差价。买家知道实情后,拒绝支付超出部分。该中介公司遂诉至法院,要求买家支付剩余款项。近日,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居间合同纠纷,判决驳回中介公司的诉讼请求。

27万的房子中介卖36万赚差价 还将买家告上法庭

签订合同后发现中介赚差价 买家拒绝支付超出款项

2018 年 5 月初,广州的何先生委托一家中介公司,出售其位于南沙区大岗镇的一处房屋,约定放盘价为 26.8 万元。在中介公司介绍下,买家冯女士看中该处房屋,几经协商后冯女士与中介公司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最终约定成交价为 36 万元,中介费 2 万元。

合同签订后,冯女士支付了 3 万元定金,由中介公司收取。为支付剩余房款,冯女士便向银行申请了按揭贷款,审批通过后,银行将 28.4 万元直接打入何先生的账户。从相中房屋到签订合同,在此期间,冯女士与何先生从未见面,一直都是中介公司联系双方。冯女士声称,自己与中介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也是中介公司将何先生签好名的合同拿来,36 万元的售价是由中介自己填写的。

直到办理房屋网签手续当天,二人见面,冯女士才得知何先生出售房屋的放盘价实际只有 26.8 万元,而此时她已经支付了 31.4 万元,便拒绝支付剩余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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