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价宿舍”幕后人:为秦皇岛引资百亿,法院称为其“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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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每日人物赵佳佳 编辑王辉
近日,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以下简称“东大分校”)1年收取住宿费用1.6万元的消息席卷了社交网络,甚至将22名未缴纳服务费的学生告上法庭。与东大分校一同被卷入舆论漩涡的,还有鹏远集团的董事长朱立秋。
朱立秋2003年成立的秦皇岛鹏远高校后勤服务有限公司,正是此次饱受争议的“天价”服务费的收取方。该公司与鹏远装饰工程公司、鹏远房地产开发公司、鹏远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构成朱立秋的商业版图——河北鹏远企业集团。
除了担任集团的董事长外,这位52岁的女强人还曾经担任河北省政协常委、秦皇岛市政协常委,还是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履职期间,她曾提出“关于深化高校后勤社会化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的建议”,该建议遭到否决。
2016年10月,朱立秋曾为秦皇岛市引入百亿投资。投资协议签订后的第三天,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到访表示,要依法为鹏远集团“保驾护航”。8月27日,据相关媒体报道,秦皇岛市委、市政府对鹏远收费问题高度重视,将对此事进行调查,还要求东大分校和鹏远公司依法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每日人物从鹏远集团获悉,朱立秋与公司股东之一、其弟朱立波这两天在东大分校处理此事。截至目前,事情已过去两天,学生权益能否能被维护,目前仍是一个未知数。
河北鹏远企业集团董事长朱立秋丨图源网络
撬不动的鹏远集团
东大分校天价住宿费的话题热度久居不下,就算舆论呈现出一边倒的迹象,朱立秋领导下的鹏远集团看起来依旧岿然不动,他们没有公关,更未曾给出解决方案。据裁判文书网上的信息显示,从1998年首次成立公司至今,朱立秋名下的所有企业极少出现纠纷,就算偶尔有一两次被起诉,最终也都以原告败诉、鹏远胜诉而收尾。
2015年,秦皇岛贝莱特冷热科技有限公司起诉鹏远集团,起因是贝莱特公司在2012年9月至12月期间为鹏远LED光电子产业园做空调通风工程,双方约定工程款的5%作为质保金,在工程验收合格一年后支付。2013年7月30日,该工程投入使用。2015年2月,双方进行工程结算时,鹏远集团拒绝支付这剩下的19万元,贝莱特因此将其告上法庭。
法院先后两次判贝莱特败诉,给出的理由是,《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空调系统的质保期限应当为两个采暖期、供冷期(两年),但期限未到。每日人物查证后发现,该条例原文中提到的两个采暖期、供冷期为建设工程“保修期限”,而非“质保期限”(质量缺陷责任期)。贝莱特公司曾就这一点质疑法院混淆概念,但法院并未采信该说法。
而在此次鹏远公寓天价服务费被曝光之前的2017年,秦皇岛市物价局就曾依据《河北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对鹏远公寓收服务费的行为做出过行政处罚,要求鹏远将151多万的服务费退还给学生。鹏远并不服气,转而对物价局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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