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1.4万元房贷要分一半房
- A+
- A-
2016年初,小张在江干区买下一套房,支付了34万元首付,登记在了自己和女友婷婷名下。一年后两人分手,女友认为房产证上登记了两个人的名字,就是两人的共同投资,自己还还过3个月的房贷1.4万,所以房子也有她的一半,要求折价补偿。法院认为,这套房屋的份额属于“彩礼”性质,两人已经结束了恋爱关系,婷婷应当返其占有的房屋份额。因此判决房屋归小张所有,考虑到房子增值了80万左右,小张支付婷婷房屋折价款35000元。对此,你怎么看?网友热议
小毛卡卡罗特25626 : 所以婚前有能力的男方女方都还是全款买吧。即使不能全款,也不要写对方名字,万一分手真的就只有上法院去解决,这样的例子还少吗?
别时间雨:我觉得3.5万是合理的。确实是没结婚,但房子确实是涨了呀,她也确实是交过1.4万的房贷啊。分一半房子就确实是不合理了。所以说女孩子要保护好自己不要乱交男朋友,没结婚不要同居,最后受伤的都是自己。
二枚目仔:一年就增值80万,买房真是最佳投资理财啊。
居阿冬想画龙:假如男方把工资大部分都用来还房贷,日常开销大部分都是女方支付,那怎么算呢?我弟之前买房后和平分手,女方一分钱没掏过,但他还是把自己全部现金七万块都给了女方,因为房子当时是女方选的,选得很好。这种事过程中一定是彼此都有付出,感情上的因素就更复杂,想要回报很正常,没必要骂女方。
社会阅读排行
-
2126 阅读 2019-05-16 19:20
-
2065 阅读 2019-05-16 19:22
-
1634 阅读 2019-03-25 13:28
-
1463 阅读 2019-03-28 22:10
-
1446 阅读 2019-03-24 17:05
社会热门推荐
-
28 阅读 2024-07-23 13:27
-
150 阅读 2024-07-19 08:57
-
267 阅读 2024-07-09 09:23
-
184 阅读 2024-07-04 13:24
-
296 阅读 2024-07-01 13:08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