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以公开同性伴侣性取向相要挟 要240万封口费

原标题:男子以公开同性伴侣性向相要挟,索要240万"封口费"获刑

江苏南通一对同性恋人相处一段时间后,一方认为对方对自己有所冷落,有喜新厌旧之嫌,产生了不满情绪,遂以公开其同性性取向相威胁,索要240万"封口费"。

8月1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日前该院对此案作出维持一审的终审判决,被告人冒某因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

今年31岁的冒某在几年前的一次聚会上认识了被害人余某,余某长相清秀,两人聊天情投意合,很快确立了同性伴侣关系。

2018年8月左右,冒某发现余某回信息不及时,有时打电话也不接,认为余某冷落了自己,就用自己的微信小号和他聊天,获得了他的一些隐私信息。

冒某认为余某对自己的小号很好,有点喜新厌旧,便心生妒火。

冒某知道开公司的余某很有钱,便心生敲诈之意,遂以公开其同性性倾向相威胁,称如果对方不给钱,他就到余某的公司和家里等处宣扬,以此破坏余某在亲朋好友面前的声誉。

迫于无奈,余某通过微信红包和微信转账方式,向冒某支付了1198元。嫌钱少的冒某对此并不满足,继续威胁余某,索要240万"封口费"。

见余某未予理睬,冒某把其微信小号与余某的聊天记录、余某的自拍照打印后,邮寄到余某公司,后又把背后写有威胁信的余某自拍照放入信封后贴在余某家门口,被余某家人发现。

经双方讨价还价,余某被迫同意向冒某分多次支付180万元"封口费"。随后,冒某又多次催促赶紧支付10万元首款。余某忍无可忍,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冒某遂被警方抓获。

到案后,冒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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