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男子强奸女实习生:我错误理解了她的意思

广东一男子强奸女实习生:我错误理解了她的意思

明明是国庆放假期间,某公司广东事业部经历熊某发微信给刚来不久的女实习生,约她一起出差。到出差地后,晚上喝了些酒,客户事先安排了两个房间,可有个房间临时打不开门。这种情况下,两人到了同一个房间,熊某随后强奸了该实习生。日前,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做出终审裁定。熊某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

熊某 1991 年出生,初中文化,户籍地在江西省,案发前是某公司广东事业部的经理。阿娟(化名)是某省某学院的一名学生,于 2017 年 7 月份到熊某所就职的公司实习,9 月底调到熊某所在的事业部实习。

法院审理查明:熊某和被害人阿娟是上下级同事关系。2017 年 10 月 5 日,熊某约被害人阿娟到惠州惠阳淡水出差。当天 21 时 39 分许,熊某和阿娟吃饭喝酒后来到客户事先安排的某商务酒店开了 805、809 两间房,并办理了入住手续,因 805 房房门打不开,两人到 809 房,期间,熊某将阿娟按倒在床上,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2017 年 10 月 6 日零时,经阿娟报警,公安人员到酒店 809 房抓获熊某。

阿娟在证言中说,其在某公司旗下品牌的市场部担任美导老师职务,熊某是某公司广东事业部的经理," 他是我的上级。2017 年 10 月 4 日 20 时 40 分,熊某通过微信发信息,称 10 月 5 日 11 时 20 分在天桥会合,需要带一天的换洗衣服,我答应。次日 10 时 40 分,我与熊某会合后坐车到惠阳出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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