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女干部拒绝升官遭处理 冤不冤?

近日,云南绥江县两名党员干部因拒绝组织提拔而被严肃处理一事,引起了各方热议。

去年 8 月,绥江县委启动干部考察工作,会仪镇财政所科员钟尚敏和县财政局企业统评股股长宛辛勤,因考察成绩位列前两名,拟被县委提拔为乡科级副职领导干部;但在考察阶段,二人则分别以身体和家庭缘故拒绝了组织工作安排,因而受到党纪处分。

给了 " 上进 " 的机会,干部却冒着违反组织纪律的风险拒绝被 " 升官 "?罕见剧情外,这事也提供了观察基层官场的一扇窗——

党员干部拒绝提拔遭处理,究竟有啥难言之隐?

云南绥江县一景 " 侠客岛 " 微信公众号 图

选拔

从组织和干部工作的角度看,党政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是一件极其严肃的事情。

尤其是十八大以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制度化水平越来越高,这突出地表现在程序规范化上。据 2019 年 3 月份通过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的选拔任用一般包括五个环节:

先是分析研判和动议。在这个阶段,组织部门要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分析研判,就选拔任用的职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和人选意向等提出初步建议,并向党委主要领导汇报。

以岛叔的调研经历来观,体制内的人都觉得被提拔不容易;但站在组织部门的角度,要配齐班子、找到合适的干部,也绝非易事。

对班子而言,年龄、性别都是重要考量因素,诸多条件一框定,选择范围并不大。绥江县的情况,按常理推测,应该是组织部门出于对专业背景、年龄、甚至性别的种种考虑,财政局的年轻女干部才被纳入视野。

第二步是民主推荐。主要通过谈话调研推荐或会议推荐,差额提出推荐人选。两名女干部这次获得了民主推荐的第一和第二名,说明他们的工作业绩和为人处事本身是获得本单位大多数同志的认可的。

第三个环节是考察,也是此次 " 干部拒绝升任 " 的事发环节。

经由民主推荐,有相关权限的党委再综合其他因素确定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这中间,组织部门需要审核档案和个人事项报告,还要征求纪委等相关部门的意见。

从组织程序看,考察对象的确定是极为关键的一步:如果不出意外,提拔是没什么问题的;故而绥江县的两个女干部被列为考察对象时,她们的同志就已表达了恭喜之意;但二人也恰恰就是在这个阶段和组织部门说明不愿被提拔。

一位是在谈话开始时就告知其真实想法,另一位则在回答考察组提问过程中闪烁其词、迟迟不交个人事项报告,最后以短信通知不想被提拔。

如果没出 " 意外 " 的话,这两名被考察对象还要经过 " 讨论决定 " 和 " 任职 " 两个后续程序。

后面的程序也一样严格。如两位女干部,要提拔为乡科级副职领导干部,得经过县人事工作小组(由县委书记、县长、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部长)酝酿讨论,县委常委会或全委会通过,还要公示;如果是要担任政府领导职务,还要进一步走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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