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后丈夫欠债7.5万,这算夫妻共同债务吗?

三张欠条,总计7.5万元,虽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此时二人夫妻关系早已名存实亡。分居期间,胡大姐和孩子不仅没花到前夫的钱反而还因他背上债,这让她愤愤难平。

2019年6月5日,经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检察院建议再审,法院再审作出判决:撤销2011年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判定由李某一人承担其所借7.5万元债务。

一纸判决——她成了共同债务人

分居后丈夫欠债7.5万,这算夫妻共同债务吗?

图片来源网络

“都说检察院是维护公正的地方,你们给评评理,这个钱应不应该由我共同承担?”2018年5月,胡大姐来到淮阴区检察院反映情况:2011年4月,她到银行取钱时发现自己的工资卡已被法院冻结。去法院一查,原来是因前夫李某在两人离婚前,于2008年、2009年、2010年先后三次向杨某借款总计7.5万元,后因李某未能及时偿还债务,杨某将胡大姐作为共同债务人,一起告到法院。2011年3月,法院判决胡大姐与李某共同承担债务。因未能按期履行判决,法院冻结了她的银行卡。

“我和李某早就离婚了,我也没在欠条上签过字,也没接到法院传票,更没有参加开庭,这个钱为什么要我共同承担,请你们检察院一定帮我主持公道。”当胡大姐发现工资卡被冻结时,案子已过了上诉期,判决已生效。

胡大姐告诉检察官,她和李某是同学。婚后,胡大姐在学校工作,李某在国有单位上班,后李某因单位改制,下岗做生意,就开始常年不归家。2003年,李某因嫖娼被治安处罚,两人感情完全破裂。2007年,在胡大姐单位领导的见证下,二人签订了离婚协议,此后彻底分居。直到2011年1月,两人正式离婚。“我根本不知道他在外面干什么,我和孩子也没用过他一分钱,更不知道他跟谁借过钱。”

评论

  • 相关推荐
  • 新闻
  • 娱乐
  • 体育
  • 财经
  • 汽车
  • 科技
  • 房产
  • 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