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打赏”是否“无偿赠与”?什么情况下可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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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公众号打赏后,是否能要求退款?近日宣判的一起案例中,厦门思明区法院驳回了原告追索打赏金的请求,判决书中认定:“打赏”系无偿赠与。原告则表示,不服判决,将提出上诉。
阅读微信公众号文章已经成为很多网友的习惯,不少用户对公众号原创文章进行“打赏”,而微信“打赏”模式自应用以来也出现了各种问题,引发了社会的讨论。
“打赏”在法律上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是否都属于无偿赠与?什么情况下可要求被打赏人退款?
多名法律人表示,对于打赏公众号文章行为的法律性质,目前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需要根据打赏文章的内容、打赏者打赏的目的等来具体来分析它的法律关系。
“如果打赏人发现文章是存在虚假或编造,就属于民事上的民事欺诈,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撤销合同,退回打赏款。”北京天斗律师事务所主任梁宏刚表示,但按“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则,如果打赏者无法证实作者确实存在欺诈行为的话,则作者无需退回打赏款。
利用“打赏”募捐引争议:罗一笑事件募款全退回
据《2017年微信经济数据报告》显示,截至2017年底,微信公众号已超过1000万个,其中活跃账号350万。
2015年3月,微信正式启用“赞赏”功能,规定每日打赏上限为5万元。用户赞赏金由微信官方保管七天,七天内无违法举报,或虽有举报但公众号运营者申诉成功的,赞赏金自动打入公众号运营者的微信钱包。
2018年6月6日,“赞赏”功能完成升级,“赞赏”功能变成了“喜欢作者”,读者可以直接打赏给原创文章的作者。
目前,腾讯作为平台不分成,且打赏金额也没有从平台直接缴税。澎湃新闻向多位公众号运营者验证,赞赏金额通常很快进入零钱包,金额是原封不动的用户打赏额。
公开报道显示,一些关注度高、运营规范的公众号发表文章所获得的“打赏”收入相当丰厚。但是,微信“打赏”应用中也出现了一系列问题,其中就包括2016年罗一笑募捐事件。
《微信公众平台运营规范》中明确规定,“用赞赏进行募捐”的文章不能使用赞赏功能。但是有关个人求助的事项,法律规定以及微信内部管理文件均未涉及。由于事件缺乏专业机构的监管审核,罗尔在此事件中对家庭财产有所隐瞒,事件曝光后引起众多网友不满,最终微信官方介入,“赞赏”费用260多万退回微信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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