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休、补休分不清?待遇差别太大了

生活中,很多人经常混用调休和补休,有时将补休称为调休,有时又将调休当成补休。调休和补休,有什么区别,对你的劳动权益有什么影响,你分得清吗?一起来了解!

调休

调休,从文义解释看,是调整休息时间的意思。从我国现行规定看,国务院有权调整全民的休息时间,企业有权调整企业内部的休息时间。

国务院针对全民的“调休”

调休、补休分不清?待遇差别太大了

国家级的“调休”,其实主要用于节假日挪假,是指将某个特定的公休日调到其他时间(一般是往后调),这和“补休”性质是不一样的。“调休”是国家利用公权力直接改变了公休日的日期,将一个不属公休日的日期直接改为公休日。

国务院从2001年开始,为了促进假日经济,开始将未连在一起的公休日与法定休假日调整为连休状态,形成了春节、五一、十一都连休7天的长假,这就是国家级的“调休”。

2001年之后,基本上每年国务院办公厅都会发通知,将每年的放假调休日期告知国民。2008年开始,因增加了清明、端午、中秋假日,“五一”不再调休为7天。《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规定,清明节: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1日(星期六)上班。

地方政府的“调休”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地方政府也会采用“调休”方式,当然,工作时间的改变,原则上需国务院批准同意才行,地方政府无权自行决定。

比如,2016年G20杭州峰会于9月4日至5日在杭州召开。为“确保与会各国代表团顺利抵达和离杭返程,尽量减少对全市交通和市民出行的影响,经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准”,杭州市政府决定将9月1日至9月7日调休放假共7天,覆盖杭州市9个城区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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