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六个月!大妈拎牛奶箱怒砸公交司机案宣判

曾经在公交公司工作的邓某,却在乘公交车坐过站后,拎起手中的整箱牛奶砸向正在驾驶车辆的司机。其行为导致公交车与相邻车道的小轿车相撞,车上有乘客受伤。7月15日下午,该案在北京丰台法院公开宣判。邓某因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2018年10月29日11时许,被告人邓某乘坐678路公交车行至万芳桥东站时,其自述因售票员报错站而错过下车,邓某要求司机停车,因车辆已出站司机拒绝其要求。

邓某拿着其携带的牛奶箱至前门处准备在下一站洋桥西站下车,公交车行至洋桥西站后两次停车,邓某均未下车,理由是司机没有在678路指定位置停靠,公交车司机武某反复询问其是否下车,邓某没有下车,双方均情绪激动。

司机将车门关闭并向左打方向驶离站台,在司机刚起步时邓某手持牛奶箱对公交车司机武某进行殴打。在牛奶箱被夺下后仍拉拽、殴打司机,导致司机武某紧急刹车,与冯某驾驶的小客车右侧发生剐蹭,两车损坏。车厢内姜某、田某、于某,公交司机武某、随车保安路某均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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