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癌药品纳入医保后消失?专家:政策落地尚需时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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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篇《抗癌靶向药,却在进入医保后消失了!》的报道引起广泛关注。报道内容显示,不少癌症患者称,很多肿瘤药物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后,反而在医院“消失”,开不到了。
《法制日报》记者对此咨询了江西省某市医保局工作人员李龙(化名)。
李龙告诉记者:“这种情况确实会存在。”据李龙介绍,抗癌靶向药具有有效性和价格昂贵的特点,其中大部分药品只能在指定的药房购买,而不是通过医疗机构,且需要审批,病症和所购买药品要对应;其次,医生也可以给患者开部分此类药品,但必须是指定的医生才有资格开,这些医生在医保局的系统里都有登记。
治疗效果因人而异
限购防止药品滥用
据李龙介绍,指定的药房都是级别比较高的,并非所有的药房都可以售卖抗癌靶向药。患者去这些药房购买此类药品只须自付30%,剩下的70%由医保局和药房结算。
李龙说,患者无法直接购买抗癌靶向药,需要提供病理的诊断证明和基因诊断的证明,因为这些特效药的治疗效果会有个体差异,要看患者的体质是否适合吃此类药品。
例如,西妥昔单抗(爱必妥)是治疗肠癌的,但主要对RAS基因野生型转移性结肠癌患者有显著的治疗效果。因此,在审批此药时必须要看基因报告,如果基因报告达不到要求,系统是不会把此药批给患者的。
“如果完全放开,一些患者确诊肿瘤之后,又无法进行手术,那么就会在不清楚是否有效的情况下,购买此类药品来服用,而且此类药品医保报销后的价格许多患者都可以接受,容易造成特效药的滥用。”李龙说。
按照李龙的说法,在江西,可以买到此类药品,只是购买途径比较难。
天津某医院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询问肿瘤科室的医务人员,一般可以开具的常用抗癌靶向药只有两种,如果患者要求购买其他药品,医务人员会建议去其他医院购买。但如果认识医院领导,那么各类特效药品都有,需要哪种都可以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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