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多地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标准,你的待遇将有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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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日前发布通知,从7月1日起,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标准。
近期,已有多地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标准。如何调整?你的待遇会受影响吗?
江苏
7月1日起调整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省财政厅、省医保局下发通知,自7月1日起执行新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上限将由19935元下调为16842元,下限将由3125元调整为3368元,下限标准的增长率为7.7%。这是近年来江苏首次下调社保缴费基数上限。
据测算,按照新的缴费基数上限确定办法,全省按上限标准缴费的企业及其职工,一年企业将减轻养老保险缴费负担15亿元左右、个人将减轻养老保险缴费负担7亿元左右。
全省按照下限缴费的企业,综合考虑降费率和调基数因素,养老保险缴费负担仍比上年下降1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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