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一八旬老父为“赶”儿子迁户口,将亲儿子告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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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未将户口迁出已卖出房屋而使自己受牵连,赔偿违约金12余万元。八旬杨大爷怎么也没想到,在自己身上竟然上演了现实版的“子债父还”,无奈之下,杨大爷起诉了自己的亲生儿子。
(网络图片)
近日,八旬杨大爷来到通州法院,他要起诉自己的亲生儿子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要求杨先生承担相应违约金。
父子之间财产损害?事情还是要从10年前的那套房子说起。
2009年,杨大爷将海淀区的一套房屋出售给王女士,但房屋卖出后,杨大爷和他儿子杨先生的户口均没有从上述房屋内迁出。
2011年9月2日,杨大爷将自己户口迁至通州的房屋处,但杨大爷儿子杨先生的户口至今仍在已经卖出的海淀房屋上。
2017年,王女士向海淀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杨大爷和杨先生支付逾期迁出户口违约金,因合同相对性及合同约定的内容,海淀法院最终判决杨大爷向王女士支付违约金(自2009年8月27日起按照每日40元的标准计算至杨大爷、杨先生的户口实际迁出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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