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嫁女儿拒绝为八旬母亲养老,怕法院搜查把现金藏冰柜!

俗话说“百善孝为先”,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赡养父母更是义不容辞的法律责任。近日,青岛市黄岛区法院审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判决后,被告拒不履行义务,在执行法官采取强制措施时,慑于压力,主动履行义务。

出嫁女儿拒绝为八旬母亲养老,怕法院搜查把现金藏冰柜!

土地租赁费分配不均,子女拒绝养老

肖老太今年年逾8旬,一直由两个儿子轮流赡养。后来,肖老太由于年老体弱,生活难以自理,没有能力继续耕种土地,于是将自己的土地租赁给别人耕种,将租赁费交给二儿子,从此吃住在二儿子家,大儿子、女儿从此再未尽赡养义务。2018年,肖老太将两儿一女起诉至法院,要求三人每月负担生活费500元。法院经审理后,结合肖老太的生活要求和当地的生活水平作出判决:二儿一女每人每月支付赡养费300元,对肖老太今后产生的医疗费由三人平均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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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拒交赡养费,害怕执行,现金藏冰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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