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管公积金中心:缴存单位可在5%-12%范围自主确定缴存比例

国管公积金中心:进一步落实降成本政策。在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执行期间,缴存单位可在5%-12%范围内自主确定缴存比例。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

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做好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归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机房资〔2019〕2号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国管公积金中心:缴存单位可在5%-12%范围自主确定缴存比例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住房公积金“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规范缴存秩序,积极为中央国家机关“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建设提供配套服务,更好地惠及广大缴存单位和职工,现就做好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归集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优化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政策措施和流程

(一)进一步落实降成本政策。在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执行期间,缴存单位可在5%-12%范围内自主确定缴存比例。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

(二)加大租房消费支持力度。职工家庭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通过北京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登记备案租房的,可以按季以租金实际发生额为限提取住房公积金。

中央国家机关派驻贫困地区参加脱贫攻坚工作的人员,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扶贫地房租。

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的新就业大学生,可在入职三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房租。

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的职工家庭生育二孩的,可在二孩出生后三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房租。

评论

  • 相关推荐
  • 新闻
  • 娱乐
  • 体育
  • 财经
  • 汽车
  • 科技
  • 房产
  • 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