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判了!轿车撞死未拴绳狗改担次要责任

5月28日,浙江宁波象山县一网友发文称,5月24日自己正常行车途中,一只白色萨摩耶突然冲到马路上,自己躲闪不及撞死小狗,被狗主人索赔3000元。该网友称象山交警开出责任认定书,认定车主主责,狗主人次责。关于在行驶时撞宠物狗的责任划分问题引发网友热议。

对此,浙江宁波市象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30日通报称,经过重新全面调查,发现该起事故责任认定与事实不符,象山交警大队于5月30日对该事故认定予以撤销,并于当日作出了重新认定:小型轿车方(吴某)负本起事故的次要责任,宠物犬的主人方(陈某)负本起事故的主要责任。目前,双方在经济赔偿上也已达成了协议。

改判了!轿车撞死未拴绳狗改担次要责任

5月24日,宁波市象山县一女车主驾车行驶途中,突然一只未牵绳子的白色小狗从人行道跑道马路上,该网友躲闪不及将狗撞死。该网友的行车记录仪视频显示,小狗冲出来时,女车主惊叫一声后停下车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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