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永州原副市长受贿案:默许妻子情人收受贿赂,搞权钱交易

湖南永州原副市长受贿案:默许妻子情人收受贿赂,搞权钱交易

检察日报5月21日消息,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张常明本应不忘初心,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但他却化公权为己用,身居高位后放任妻子、情人“狐假虎威”、以权谋利;秉承“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之念,与熟人、朋友大搞权钱交易。他怠于修身,昧于事理,严于律人,宽以待己,最终害人、害己,令人唏嘘。 从一名农家子弟,一步步成长为一名副厅级领导干部。但随着职务升迁、权力增大,他在利益诱惑面前失去初心、逾越底线,甚至化公权为己用,身居高位后替以前的熟人、朋友谋取私利,并在生活作风上腐化堕落,最终深陷违法犯罪的泥潭。

日前,湖南省长沙市检察院对永州市原副市长张常明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长沙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长沙市检察院指控,2008年至2016年,被告人张常明利用担任湖南省祁阳县县长、县委书记,永州市副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祁阳县浯溪水业有限公司、文某(另案处理)、李某(另案处理)等6家单位和个人在资产收购、承接工程、工程施工、人员聘用、开展业务、费用减免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直接或者通过其妻陈某(另案处理)、情人梁某(另案处理)非法收受上述单位、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20万元。 湖南永州原副市长受贿案:默许妻子情人收受贿赂,搞权钱交易

此前,湖南省纪委通报,张常明违反政治纪律,不珍惜组织给予的机会,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职务晋升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弄虚作假为女儿谋取少数民族身份,享受高考加分优惠政策;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出借公款;违反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收受礼品礼金,与多名女性发生不正当性关系,搞钱色交易、权色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张常明是永州市东安县人,参加工作以来,一直都在永州市工作、生活,为养育他的那方山水和人民付出了很多心力。然而,因为自己持身不廉,直接或纵容、默许妻子和情人收受贿赂520万元,最终站在了被告人席上。 收人一套房产,只能任人摆布 2008年,张常明担任祁阳县县长后,祁阳县决定收购本县浯溪水业有限公司的浯溪水厂,张常明出任该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然而,收购谈判却久议未决。2010年8月,张常明的妻子陈某在浯溪水厂股东杨某之妻陶某的陪同下,乘机抵达北京某售楼处,选中了一套价值400余万元的房产。对陈某的用意陶某心知肚明,她当即决定出钱将该套房产买下。后来,经张常明同意,这套房产被挂在了当时尚在上学的女儿名下。 既然杨某投之以桃,张常明自然报之以李。

接下来,张常明便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积极推动收购水厂相关事宜。最终,收购一事以法院调解书的方式满足了杨某的收购条件。就是这笔交易,给国家财产造成了高达6700余万元的巨额损失。 所谓吃人家的嘴软,拿人家的手短,张常明对此有深刻的体验。他在供述中称:“2011年以后,因为水厂收购的事情、土地办证的事情,还有些遗留问题,杨某又多次找到我,但是他的态度明显不一样了,以前他是求我办事,后来他好像是在指令我,态度比较强硬,讲话底气也足了,有时甚至还在我面前质问政府某些部门为什么办事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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