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马副市长不仅拉着妻子、情人受贿 还与表妹有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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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落马副市长不仅拉着妻子、情人受贿还与表妹有染
于2017年3月接受调查的湖南永州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张常明在中央纪委的通报中被描述为:
违反政治纪律,不珍惜组织给予的机会,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职务晋升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弄虚作假为女儿谋取少数民族身份,享受高考加分优惠政策;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出借公款;违反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收受礼品礼金,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搞钱色交易、权色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那么张常明向组织隐瞒的真实情况究竟是什么样的?两年多过去了,经过开庭审理,张常明涉案细节被一一披露。
女儿是否参与受贿房产?当庭翻供
观海解局查阅得知,张常明出身农家,1982年大学毕业后在湖南省东安县政府工作,1984年即担任共青团东安县委副书记。历任团县委书记、副县长、县长、县委书记,直至永州市副市长。
检方指控,2009年至2016年,张常明直接或者通过陈某玉(另案处理)、梁某(另案处理)非法收受有关单位、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520万元。所提到陈某玉系张常明妻子,梁某系张常明情人。在公诉机关指控张常明的犯罪事实中,最大的一笔是一套位于北京的房产,价值4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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