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行乡里骗取征地补偿款 福清“村霸”主任获刑

福州新闻网5月18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叶智勤 通讯员 林怡佳)近日,福清法院对一起涉恶势力犯罪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公开宣判吴某等5人犯诈骗罪、受贿罪、故意毁坏财物罪一案。 其中,恶势力团伙吴某等3人被判处5年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12万元至3000元不等的罚金,退赔被害人损失。

福清法院经审理查明,2012年至 2018年,吴某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长期把持基层组织,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殴打村民,纠集吴某妹、吴某明等人,巧立名目,要挟建房户向村老人会交纳费用共计58万余元。 2013年12 月至2014年1月,吴某纠集吴某明、吴某妹共同骗取国家核电项目征地补偿款共计11万元。 2016年3月,吴某因旅游客运生意竞争,纠集陈某、蔡某打砸竞争对手的汽车。

经鉴定 ,损失共计27673元。2013年12月至2015年12月,吴某利用职务便利, 向3名违规建房户索要140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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