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通报17起涉黑涉恶保护伞案例 8起涉“警伞”

原标题:17起涉黑涉恶"保护伞"集中通报,涉及4起窝案

天津4月12日发布重磅,天津通报17起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典型案例,表示要深挖彻查"官伞""警伞""庸伞"。

观海解局注意到,今年扫黑除恶工作开展以来,天津一直力度很大,走在前列。

4月12日通报的17起"保护伞"案例中,公检法司系统、信访办、财政局、环保局、社区街道、区县镇政府等,覆盖面广,涉及人数众多,级别至区委常委、公安分局局长等,可以说是一份内容很重的通报了。

8起案例涉及"警伞"

就级别来说,两位区委常委"上榜",分别是北辰区委原常委、公安北辰分局原局长刘子让,以及西青区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朱明鹏,二人目前都在接受审查调查。

刘子让

刘子让是充当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朱明鹏则是充当恶势力"保护伞"问题。

其中,刘子让接受黑社会性质组织首要分子颜锦请托,收钱抹案,指使办案民警帮助颜锦及其成员逃避刑事追究。而朱明鹏是为恶势力团伙主要成员李之哲及其成员实施的多起案件,说情打招呼,帮助多名犯罪分子逃避刑事追究;帮助李之哲承揽工程项目获取巨额经济利益,并收受贿赂。

有读者可能注意到了,天津市这次通报特意提到了"警伞"。确实,在17起典型案例中,涉及到民警的有8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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