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局干部因父母外逃被错误羁押388天 17年后获赔

"因为这个案子,我的人生完全改变了。"今年40岁的方彦格说。

方彦格是河南省汝州市国土局的干部。被逮捕那一年,她22岁,刚参加工作不久。她被羁押了388天。17年后,检察机关认定她当年遭受了"错误羁押"。

方彦格被羁押系牵涉其父母的案件。她的父母曾经营"服务互助会",被认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2019年3月18日,方彦格收到平顶山市检察院的刑事赔偿复议决定书。该决定维持了汝州市检察院此前作出的决定:赔偿方彦格人身自由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共16万余元,并向其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

一纸赔偿决定,浓缩了方彦格最近这18年的人生:从刚步入社会的懵懂姑娘到非法吸存的嫌犯,从"不够刑事处罚"到"不构成犯罪"的认定,从重新回到单位上班到获得国家赔偿,如此曲折、往复的人生经历,让方彦格不堪回首。

而对于检察机关决定赔偿的数额,方彦格表示不服。3月26日,她告诉澎湃新闻,将按程序继续向法院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方彦格在家中整理申请国家赔偿的资料。本文图均为澎湃新闻记者朱远祥图

莫名被抓:父母涉非法吸存潜逃,公安把她抓了

"当年为什么要抓我,怎么又把我放了?我一直搞不明白。"回忆被抓的当年,方彦格一直在问"为什么"。

方彦格记得,她被警察从单位带走的那一天,是2001年11月12日。在此之前,民警曾去找过她两次,询问她的父母去哪了。方彦格的父母当年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起因是经营"服务互助会"。

评论

  • 相关推荐
  • 新闻
  • 娱乐
  • 体育
  • 财经
  • 汽车
  • 科技
  • 房产
  • 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