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大”后首个落马正部 “两面人”鲁炜判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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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两面人"鲁炜一审获刑14年,认罪悔罪
中宣部原副部长鲁炜受贿3200万,一审获刑14年并处罚金300万,其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图/视觉中国)
《财经》记者王丽娜鲁伟
中宣部原副部长鲁炜受贿案有了最新进展。新华社3月26日发布消息,鲁炜案当日在浙江省宁波市中级法院公开宣判,其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索取财物3200万余元,因受贿罪获刑14年,并处罚金三百万元。鲁炜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现年59岁的鲁炜,安徽巢湖人,他于2017年11月21日被查,是"十九大"后首个落马的正部级官员。
在一份《忏悔书》中,鲁炜表示:"我感到了痛,深及肺腑;我充满了愧,无地自容;我无限地悔,肝肠寸断。我诚恳地向组织认错,悔错,改错。"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至2017年,被告人鲁炜利用担任新华社党组成员、秘书长、副社长,北京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北京市副市长,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副主任,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中央宣传部副部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网络管理、企业经营、职务晋升及工作调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索取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200万余元。
《财经》记者注意到,若以鲁炜2002年担任新华社党组成员、秘书长、副社长为起点,至2017年担任中宣部副部长为终点,其敛财时间可能长达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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