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市广播电视台两任台长先后“落马”

原标题:湖南郴州市广播电视台两任台长先后"落马"

在湖南省郴州市广播电视台原台长罗清华落马两年后,其继任者--张春阳也已于近日通报被查。

3月19日,三湘风纪网援引郴州市纪委监委消息称,郴州市广播电视台党委副书记、台长张春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郴州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官方简历显示,出生于1964年3月的张春阳是湖南常宁人,本科文化,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张春阳长期在郴州本地的文宣系统工作。2000年12月起,张春阳出任郴州日报社副社长,后于2012年8月转任郴州市广播电视台党组书记、副台长。2015年6月,张春阳升任郴州市文联党组书记、主席,直至2017年5月,重回郴州市广播电视台,出任党委副书记、台长。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梳理发现,张春阳2017年5月接任郴州市广播电视台台长时,正是填补了原台长罗清华接受组织审查后留下的职缺。

据三湘风纪网2017年4月14日消息称,郴州市广播电视台党委副书记、台长罗清华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审查。

两个月后,6月19日,官方又通报了罗清华被双开的消息。

据通报,经查,罗清华在任苏仙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主任,苏仙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部长,苏仙区委副书记,郴州市广播电影电视局(中心)党组副书记、局长(主任),郴州市广播电视台党组书记、台长,郴州市广播电视台党委副书记、台长期间,于1998年至2017年,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单位内结"小圈子",搞团团伙伙;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公款送礼,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收受红包礼金;违反组织纪律,违反议事规则,个人决定大额资金贷款事项和人事安排事项;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便利,到下属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人事安排、工作调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收受、索取财物,情节严重;对郴州市广播电视传播有限公司采用签订虚假合同、虚列支出手段,套取国有资产以补助名义发给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相关财务人员的行为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罗清华的上述行为已构成违纪,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问题涉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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