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事务部:“四个放宽”“三个加强”安置退役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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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事务部移交安置司司长包丰宇
央视网消息: 1月23日,国新办举行退役军人事务部2018年工作情况及2019年工作安排发布会。退役军人事务部移交安置司司长包丰宇在回答记者提问时介绍,针对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退役军人安置工作任务繁重的情况,退役军人事务部出台了一系列特殊措施和倾斜政策,概括起来主要是"四个放宽"、"三个加强"。
记者:您刚才提到退役军人安置工作,随着近几年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的进程,退役军人安置工作任务也比较重,能否请您介绍一下退役军人事务部在退役军人安置等方面有哪些举措?
包丰宇:谢谢记者的提问。针对军改期间安置任务繁重的实际,我们出台了一系列特殊措施和倾斜政策,概括起来主要是"四个放宽"、"三个加强"。
"四个放宽",一是放宽安置地的去向条件。二是对师级职务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干部,转业年龄由50周岁放宽到53周岁。三是选择自主择业安置的,职级要求由营级以上、师级以下,放宽到师级以下所有干部;军龄由20年放宽到18年。四是在艰苦边远地区和特殊岗位服役满10年的军转干部,不符合到大城市安置条件的,可以到原籍、入伍地或配偶常驻户口所在地的地级城市安置。
"三个加强",一是加强接收军转干部的编制保障。二是加强军转干部的教育培训,探索开展组织专业不对口的军转干部进高校进行为期一年的带薪脱产培训。三是加强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的待遇保障,制定政策填补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的保险空白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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