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质量立法推动高质量发展

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工作,以创新的思路、实干的作风、突破的作为,不断提升地方立法工作质量实效,打开了新局面,作出了新贡献。2019年,市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工作已经亮出了高质量的清单。接下来,高质量的履职,定会成就高质量的答案。

1月17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伟作常委会工作报告。报告指出,2018年,常委会着力推动立法工作解决具体问题的实效性。

做好首都各项工作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扎扎实实推动高质量发展,这是根本要求。要把高质量发展贯穿到首都工作的各个方面。在立法上,2018年,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有什么样的高质量"作品"?常委会工作报告呈现了许多具有标志性的案例。

首都"首堵"这一难题如何破解?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制定机动车停车条例、查处非法客运若干规定和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修改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通过制定和修改这4部法规,形成了对全市动态、静态两大交通体系和机动车、非机动车两类重点交通工具的有效覆盖。一年内打出"立三法修一法"的组合拳,为超大型城市交通治理提供了"北京经验"。这一实践无论是立法力度还是所起的作用,在北京和超大型城市治堵历程中,都具有里程碑意义。

在生态环境治理方面,市人大常委会针对大气污染防治的区域性特点,启动京津冀立法工作协同机制,确定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作为三地人大立法工作协同项目,联合攻关、协同推进。协同,让三地立法工作步调一致,共同受益。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这样的立法因为格局更大,视野更广,作用更明显。

2018年,是市十五届人大届首之年。市人大常委会着眼城市治理需求迫切、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立法共识度高的领域,发挥市人大常委会的主导作用、市政府的基础性作用和社会各界的参与作用,打出立法组合拳,促进城市治理方式转变、治理能力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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